江西乐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机关各局室、园区各企业:
园区管委会参照省级、景德镇市、乐平市治本攻坚工作部署,结合《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制定了《2025年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3月12日
2025年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和景德镇市委市政府以及乐平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全国、全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部署以及2024年度开展情况,结合实际,明确2025年度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
- 深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主要责任人集中针对性培训。(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2.重点开展园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负责人履职培训,尤其是重大危险源装置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的履职培训。(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 深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3.积极推动、引导园区化工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4.贯彻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规范履职办法,加强园区内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培训和监管。(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5.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针对安全风险特点,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管控风险。(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 深化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6.加强全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全员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四、深化风险分级管控行动
7.深化组织分析研判园区安全生产风险,分区域分行业领域绘制安全风险等级“四色图”并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8.深化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机制,根据不同时段,不同企业安全防范特点,企业每月向园区管委会汇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9.加强各类监测预警信息的实时提醒和分析研究,跟踪督促有关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核实、处置、反馈异常情况,对可能发生事故的,提前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五、深化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0.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活动。(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11.2024年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原则上 2025 年底前实现清零。(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12.进一步完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 深化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13.对园区所有企业、在建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14.对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着重检查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老旧装置、淘汰落后工艺和开停车、检维修、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非法化工窝点。(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15.对园区工贸企业,着重检查粉尘涉爆、涉氨、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16.对园区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超期未检验、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等问题。(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 深化开展精准监管和指导帮扶行动
17.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18.深化联合执法检查。利用园区企业春节复工复产和夏季停产检修的高风险时期,联合各执法部门人员对园区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市应急局,乐平消防大队、乐平生态环境局、市市监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19.常态化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监管指导帮扶。(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安全专家、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20.制定特殊作业安全监管抽查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指导规范化工园区开展特殊作业安全监管抽查,督促企业有效执行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严防特殊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 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21.深化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工程。深入推进特殊作业审批和人员定位系统的“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有效运行。(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22.进一步推进安全工艺技术设备更新升级。根据《危险化学品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动有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治、改造、退出,硝化工艺企业要按目录要求在2025年底前完成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新装备、新技术应用,未完成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九、深化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
23.推动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组织每年、高危企业每半年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24.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支持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局、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十、高质量推进“十有两禁”整治提升
25.深入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加强2024年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一园一策”整改力度,对2025年的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展开自评,争取2025 年底前乐平工业园区塔山化工园达到较低安全风险(D 级)。(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26.高标准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并按要求验收。(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园区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请各有关单位参照并细化印发本企业、本部门2025年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报园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