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1-00401
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职能目录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1-01-05 访问量:

序号 主要职能 依据 实施科室 联系方式
1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财务、信息、宣传、保密、保卫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政务督办、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负责综合性政策文件的会签、会审,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统筹协调调研工作。负责本局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和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办字〔2019〕48号) 综合股 0798-6831940
2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工作,统战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办字〔2019〕48号) 人事教育股 0798-6831517
3 承办自然资源管理方面重大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负责组织协调调研课题的评审、交流和成果转化。承担自然资源信访案件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接待涉及自然资源工作的来访人员、接受来访信件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协调指导自然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办字〔2019〕48号) 法规信访股 0798-6831175
4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市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办字〔2019〕48号)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
5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办法。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市房产交易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办字〔2019〕48号)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 0798-6823730
6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市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开展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负责拟定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上级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办字〔2019〕48号)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所有者权益股) 0798-6825218
7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调整和修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组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承担需报国务院、省、市、和本级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办字〔2019〕48号) 国土空间规划股
8 负责审核全市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拟定开展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城市绿化、雕塑、广告及城市配套和各项设施的规划审查工作;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和勘察行业的行政管理、资质审查和资格的动态管理工作。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办字〔2019〕48号) 建设项目规划股 0798-6830829
9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依法组织拟订全市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拟定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组织开展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的监测评估。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办字〔2019〕48号)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10 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需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定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以及相应指标调剂工作。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办字〔2019〕48号) 耕地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11 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承担市级探矿权、采矿权审核登记发证工作。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市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市本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办字〔2019〕48号) 矿政管理股(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 0798-6831165
12 负责承担全市基础测绘任务和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负责实施全市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监督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依法承担本市地图编制和地图管理工作。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办字〔2019〕48号)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工作时间:夏令时:8:00-12:00   14:30-18:00
冬令时:8:00-12:0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798-6831940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凤凰大道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乐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乐平市大数据中心ICP备案号:赣ICP15003826号-2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8-6568602 电子邮箱:lpic@jdz.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2810028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3

江西乐平市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