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1-18 访问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乐平市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乐平市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乐平市洪皓路,电话:0798-7105595,邮编:333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网上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局集中统一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大力推进主动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应急管理局在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4,包含法规文件、工作动态、通知公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等诸多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标准体系。一是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机制。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属性审议、保密审查、质量把关、信息发布等环节进行严格规范。二是严格保密审查。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等规定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保密审查手续,发布相关信息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机关党委办公室统一发布。

(四)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等要求。严格遵守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制度,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力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及监督保障,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要求和落实责任,确定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维护的具体部门。同时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做到信息及时、有效的更新,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乐平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仍存差距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转作风的意识还不够强等。下一步,乐平市应急管理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景德镇市委、市政府、乐平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公开贯穿到政务工作全过程,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不断推动政务公开与应急管理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应急管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规定,制定完善乐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规范,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二是强化能力提升。谋划实施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推进政务公开知识学习,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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