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9月份工作小结
1、开展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及“中秋”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2、9月份煤矿自查隐患共32条,已全部整改到位。9月份矿山安全监管股对煤矿开展1次机电设备专项检查,查出隐患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无重大隐患。
3、对全市非煤矿山进行了安全检查,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基本按照我局下达文件时间节点生产。
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江西局对乐平市政府非煤矿山进行监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5、配合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对乐平市矿山进行了安全检查。
6、依据《乐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乐平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乐应急字〔2024〕27号)文件,持续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安全工作。
7、对国务院安委会督导组的检查,明察暗访检查了景顺实业,查出14条问题隐患,进行现场复核销项工作。
8、督促高危细分领域双氧水和硝化企业前期查出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还陪同省应科院及相关专家对亿可达、同宇等10家企业开展产业转移设计诊断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核及试生产项目三同时的核查工作。查出的问题隐患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9、和景德镇市局领导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反应风险评估回头看工作,对涉及5种高危工艺企业的反应风险评估进行核查。迎接省安委会巡查组以及中纪委检查组的检查。
10、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换证工作。
11、开展乐平市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12、对我市部分工贸企业进行安全督查。
13、做好旱情统计工作。
14、做好防台风,上传下达工作。
15、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主要用于6月份转移安置人员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生活救助,共计资金49万元。
16、继续加强森林消防大队的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及专业知识。
17、集中训练,为全省大练兵大比武做准备。
18、协助我局驻村第一书记做好挂点村工作。
19、做好“创文”和社区共建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10月份工作安排
1、督促企业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工作及值班值守。
2、继续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按照执法计划履行执法检查。
3、继续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对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对前期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核销项。
4、督促煤矿企业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督促煤矿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对煤矿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检查。
5、按照省安委会巡查组以及中纪委检查组的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同时迎接部级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组工作。
6、做好我市烟花爆竹换证工作。
7、督促工贸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做好冬春需救助情况的调查摸底。
9、做好台风监测预警、会商研判。
10、开展冬春需生活救助人员上报,通过国家资金管理系统进行上报。
11、继续加强森林消防大队的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及专业知识为全省大练兵大比武做准备。
12、继续做好“创文”文明劝导工作。
13、继续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协助第一书记做好挂点村工作。
14、做好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