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一、2024年7月份工作小结
1、开展汛期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2、7月份矿山安全监管股对煤矿开展1次顶板管理专项检查,查出隐患1条,已全部整改完成,无重大隐患。
3、高温期间对全市非煤矿山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对全市非煤矿山下发了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文件。
4、对1家露天矿山进行了停工停产通知。
5、依据《乐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乐平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乐应急字【2024】27号)文件,持续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安全工作。
6、按照《乐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乐应急字【2024】36号)文件,对涉及28种危化品的9家企业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登记、一书一签、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等的检查。
7、督促高危细分领域双氧水和硝化企业前期查出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还陪同省应科院及相关专家对运昌、宜乐、亿鑫、景顺、九江龙化工开展产业转移设计诊断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核及试生产项目三同时的核查工作。
8、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换证前期准备工作。
9、根据乐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开展乐平市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10、下发《乐平市电气焊作业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乐平市电气焊作业安全集中整治。
11、 做好省联合督导组对我市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
12、开展全市乡镇救灾资金自查自纠工作。
13、对6月份洪涝灾害损失情况进行核定。
14、做好防汛工作阶段性总结。
15、 继续加强森林消防大队的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及专业知识,备战全省大练兵活动。
16、协助我局驻村第一书记做好挂点村工作。
17、做好“创文”和社区共建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8月份工作安排
1、督促企业做好高温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继续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按照执法计划履行执法检查。
3、继续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对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对前期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核销项。
4、对煤矿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检查。
5、迎接国务院安委会明察暗访组的检查,及应急部产业转移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
6、做好我市烟花爆竹换证准备工作。
7、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电气焊作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8、督促工贸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及电气焊接作业安全工作。
9、做好台风监测预警、会商研判。
10、对全市救灾资金进行检查。。
11、收集汇总汛情、灾情,总结防汛工作。
12、继续加强森林消防大队的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及专业知识,备战省里大练兵活动。
13、继续做好“创文”文明劝导工作。
14、继续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协助第一书记做好挂点村工作。
15、做好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