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6月份工作小结
1、按照《乐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乐安办字〔2024〕27号),我市紧紧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主题,在全市范围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
2、6月14日上午,市安委会办公室与市应急管理局在天湖公园联合举办了“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此次活动组织了22个单位部门和志愿者参与,共设立展板18块,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单40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3、开展了汛期期间安全督查工作。
4、6月份矿山安全监管股对煤矿开展1次大排查检查执法,查出隐患5条,已全部整改完成,无重大隐患。
5、对全市非煤矿山进行了安全检查,共查出隐患3条,立即整改3条。
6、对1家露天矿山进行了复工复产工作。
7、督促企业按照《重点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2024年)》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对标对表对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并对部分企业自查情况进行了复核。
8、依据《乐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乐平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乐应急字【2024】27号)文件,持续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安全工作。
9、印发了《乐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乐应急字【2024】36号)文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0、陪同吉安市应急消防部门到我市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异地交叉检查工作。陪同省领导及相关专家开展高危细分领域双氧水和硝化企业的检查,同时还陪同省领导及相关专家对华兴、中盛、吉翔、永顺乐丰化工开展产业转移设计诊断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核及试生产项目三同时的核查工作。
11、对年度计划的两家工贸企业进行安全日常检查。
12、对我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抽查检查。
1 3、对乡镇的卫星电话进行抽查,确保卫星电话24小时开机,保持畅通。
14、6月份连续两次遭受洪涝灾害的侵袭,分别是6.19、6.24洪涝灾害,灾害造成我市乡镇受灾。面对灾情,我们及时会同乡镇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及时转移灾民,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15、 6月24日启动了一次防汛应急响应,并筹备会议。
16、协助我局驻村第一书记做好挂点村工作。
17、做好“创文”和社区共建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7月份工作安排
1、督促企业做好汛期及高温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继续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按照执法计划履行执法检查。
3、继续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对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对前期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核销项。
4、督促煤矿企业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5、督促企业按照《重点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2024年)》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建立自查台账备查,同时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复核。
6、抽查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
7、督促工贸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8、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做好救灾应急准备。
9、持续做好汛期日常工作,强化监测预警、会商研判。
10、收集汇总汛情、灾情,总结防汛工作。
11、继续做好“创文”文明劝导工作。
12、继续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协助第一书记做好挂点村工作。
13、做好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