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11月份工作小结
1、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应急管理、党建、安全生产、主题教育等工作。
2、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3、对鸣西煤矿开展检查,检查隐患36条,其中一般隐患32条,已全部整改到位,重大隐患4条,已整改4条。
4、对国家矿山局非煤矿山进行安全监察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跟踪整改。
5、对5家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跟踪督查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6、印发了《关于应急部化工产业转移重点县(园区)专家指导服务对我市相关企业指导服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督办函》(乐应急字【2023】62号)文件,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隐患问题整改工作。
7、按照应急部化工产业转移重点县(园区)专家指导服务反馈问题,共检查4家企业发现问题隐患94条(华兴24条、永鑫25条、中盛21条、奇科24条),其中重大隐患7条(华兴1条、中盛1条、永鑫2条、奇科3条),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责令奇科化工停产停业整顿。
8、按照《景德镇市应急局关于聘请专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通知》的要求,陪同安全专家对我市园区化工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9、对年度计划的两家工贸企业进行安全日常检查。
10、对我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抽查检查。
11、继续加强森林消防大队的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及专业知识。
12、配合省、景德镇开展对冬春救助需救助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
13、协助我局驻村第一书记做好挂点村工作。
14、做好“创文”和社区共建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12月份工作安排
1、继续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2、继续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3、继续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对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对前期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核销项。
4、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认真做好综合整治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煤矿开展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检查。
5、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对应急部化工产业转移重点县(园区)专家指导服务反馈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6、继续按照《景德镇市应急局关于聘请专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通知》的要求,陪同安全专家对我市园区化工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7、抽查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
8、督促工贸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9、继续加强森林消防大队的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及专业知识。
10、做好水利枢纽移民安置、征迁挂点包村工作。
11、做好冬春救助资金前期发放准备工作。
12、做好救灾物资物资的年度盘点工作。
13、继续做好“创文”文明劝导工作。
14、继续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协助第一书记做好挂点村工作。
15、做好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