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治、信访、安全、后勤服务和市安委会办公室事务性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有关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受理和办理权限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
负责人:方阳
(二)综合协调管理股。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政务性工作。负责装备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汇总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综合考核。拟订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承担重大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较大、跨区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综合性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信息、装备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方鑫
(三)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组织拟订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负责人:方靖
(四)防汛抗旱股。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负责人:吴剑锋
(五)救灾减灾保障股。负责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综合监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与实施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负责人:钱绪嘉
(六)工贸和综合监管股。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本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负责人:汪晓婷
(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人:魏旺
(八)矿山安全监管股。负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含地质勘探)石油企业(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依法承担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防震减灾监管职能,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非煤矿山负责人:余斌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城北新区洪皓路交叉路口
办公时间:早上8:00~中午12:00, 14:30—17:30
值班电话:0798——7105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