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 2.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和综合监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3.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4.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5.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6.承担防震减灾监管职能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应急局是隶属市人民政府的正科级单位,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应急局本级,下属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事业单位)、森林消防扑火队,编制人数44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8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数73人,其中在职人数69人,退休人员4人。局内设人秘股,监管一股,监管二股,监管三股,煤管股,职业卫生股等6个股室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预算总收入:460.11万元,增加10.5%,其中,财政拨款386.23万元 增26.9%,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了森林消防扑火队人员等以及聘请专家费用。财政结转73.8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460.11万元,增加10.5%,原因是煤矿安全管理增加了聘请专家费用,尾矿库的隐患治理资金,同时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增加预算经费。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2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为8.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6.3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86.23,增26.9%,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了森林消防扑火队人员等以及聘请专家费用。其中:人员支出227.78万元;公用支出25.93万元,项目支出132.5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93万元,比2019年增加12.43万元,增加12.43%,主要原因是增加下属事业森林消防扑火队5辆专用消防车运行费,人员增加近40人,办公及其他费用也相应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房屋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没有保留公车,无大型设备使用,2020年机构改革,部门预算安排从林业局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转来5辆专用消防车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55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九)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一级项目概述
(1)项目概述:应急管理专项、人才事业
(2)立项依据:日常经济运行的工作
(3)实施主体:乐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
(4)实施方案:工作的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6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合理解决工作人员经费
四、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市应急局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安排。
公务接待费7.8万元,比上年减1.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增加了火灾防治、防汛抗旱、救灾减灾、森林消防等职能,相应公务接待也增加。
五、乐平市应急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六、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