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6-08005
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信息来源: 乐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6-02-12 访问量:


根据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我委同意,对下列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现将相关注销的医疗机构信息公示为下:

申请登记单位(人)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

法人(负责人):应小红

乐平阳平诊所

中远大名城44幢商铺103

法人(负责人):王晓敏

乐平市塔山街道办天济居委会第二卫生室

塔山街道办天济居委会14

自批准之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公示意见反馈电话:0798-6561329

乐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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