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6-06920
医疗机构(乐平康德精神病医院)暂停执业公示

信息来源: 乐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6-01-23 访问量:

根据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卫健委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乐平康德精神病医院依法暂停执业,暂停执业期限自2026123日起至2026722日止,共计6个月整。

在暂停执业期间,乐平康德精神病医院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诊疗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借用该医疗机构名义执业,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2026123日至2026129日)与市卫健委医政医管股联系。公示意见反馈电话:0798-6561329

特此公示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法人姓名

负责人姓名

机构类别

备注

乐平康德精神病医院

江西省景德镇乐平市塔山街道(206国道塔山段)

陈振华

刘年玉

精神病医院

暂停执业6个月整

乐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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