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医院申请,同意其暂停执业活动,现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机构类别 |
机构级别 |
机构执业地点 |
机构登记号 |
机构停业时间 |
乐平乐华医院 |
叶长炎 |
综合 |
一级 |
乐平市众埠镇众埠村乐华锰矿安置房对面 |
78726853-636028116A1001 |
2025年6月27日-2025年10月20日 |
乐平东湖医院 |
左偲 |
综合 |
一级 |
乐平市人民路金鑫花园40号 |
36004270-936028113A1001 |
2025年6月27日-2025年10月20日 |
乐平珠海医院 |
侯克镇 |
综合 |
一级 |
乐平蔬菜农产品批发市场36号楼 |
PDY00919-636028117A1001 |
2025年6月27日-2025年10月20日 |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五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停业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或单位如有意见,请实名向我委反映。
联系人:袁红杉,联系电话:0798-6561329。
乐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