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5-09467
医疗机构撤销公示

信息来源: 乐平市卫健委 发布日期: 2025-05-30 访问量:

根据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我委同意,对下列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予以撤销。现将相关撤销的医疗机构信息公示为下:

申请登记单位(人)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

撤销事由

法 人:蔡金娇 负责人:淡克娜

乐平聚星医丽医疗美容诊所

鸿宇天湖城35#商业103.203.102.202

负责人离职

法 人:童雅莉 负责人:欧秀云

乐平雅莉医疗美容诊所

东湖豪景2401

负责人离职

自批准之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公示意见反馈电话:0798-6561329

乐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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