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行为,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乐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20年5月27日-9月14日开展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和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接到文件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确定工作任务和目标,并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推进了各项工作,各县卫生监督部门对辖区内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进行拉网式的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掌握了地区集中空调监督管理基本情况,明确了卫生厅要求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督检查的工作目标。
二、加大力度,强化执法 根据文件要求,各县卫生监督部门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核清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底数,卫生状况及清洗消毒等基本状况,实施了动态监管。重点检查项目:、1新风口设置2、冷却塔清洗、3、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清洗,4、空调净化过滤材料清洗5、清洗消毒记录资料6、卫生检测报告7、预防气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同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集中式空调使用单位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我局监督检查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共有17家,其中7家宾馆酒店、1家医院、9家大型超市。下达监督意见书17家,处罚2家,警告1家,要求整改14家。地区集中空调最长使用年限为4年,最短的为1年多。10户均未对集中空调进行全面的清洗消毒和卫生学评价。通过监督检查及培训,集中空调使用单位自行对空调的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冷凝盘管、加湿器等进行了清洗消毒,并且在省内具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MA资质的检查机构做了卫生监测。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提高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预防和控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能出现的健康危害因素,消除安全隐患,为集中空调使用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加强自身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使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更加有效。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公共场所单位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工作责任的重视意识不够,存在记录不完善等情况。 2、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单位未建立档案,清洗消毒记录未登记。
3、地区没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机构。
4、部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能出具卫生检查报告,地区没有省内具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MA资质的检查机构
四、下一步打算
1、卫生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单位各项卫生制度,对其进行规范管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
2、要求集中空调通风各单位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工作和卫生档案管理。 3、对不按规定开展清洗消毒和卫生学评价、室内空气质量达不到规定的公共场所标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乐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