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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 乐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8-17 访问量:

根据我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现状,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全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专项督查行动。同时组织各乡镇监督协管员开展专项整治培训动员会,做好宣传发动及培训工作,认真查找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圆满完成省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任务。现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

  1. 城市市政供水公司1家(江西省乐平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城市自建式供水1家(乐平市凯发新泉自来水乐平有限公司)。

  2. 我市现有农村集中式自备供水单位10家(涌山水厂、浯口水厂、临港水厂、双田水厂、高家幸福水厂、鸬鹚东方红水厂、众埠水厂、礼林水厂、南港水厂、镇桥水厂)均在正常运转。

二、监督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1. 按照工作要求,监督人员对市政及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从每个监测点的现场卫生学调查入手,调查水源类型、消毒设备及方式、工程建成时间、供水覆盖人口、日供水能力、水源防护、卫生管理等,并当场开展“六项水质现场快速检测(余氯、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臭和味),取得第一手资料。

  2. 卫生监督人员对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卫生管理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水质自检、水质监测、涉水产品和消毒剂的卫生许可批件、水源卫生防护设施、水质消毒净化设施等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3. 市政及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使用的管材管件、消毒剂的卫生许可批件索证不及时;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上岗工作。对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即给予指出,同时制作卫生监督文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其卫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保证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

三、今后打算

  1. 加强对市政及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加大督查力度,以确保每个供水点的用水安全。

  2. 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地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提高居民饮水卫生意识,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大家共同参与维护饮用水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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