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组织保障,切实增强法治意识
1.调整委机关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于2024年8月20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于2024年10月16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3.聘请了1名律师常年担任我委法律顾问,协助我委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4.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针对服务态度与效率方面、权力运行与廉洁自律方面、政务公开与透明方面、群众举报与投诉处理方面四大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二)依法履行职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1.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情况,公开卫生健康委执法人员名单、乐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信息查询“只点一次”。
2.建立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为今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制度指引。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明确的18条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及例外规定进行审查。
3.实施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清理,并按时上报。
4.落实“首违轻微免罚”制度。本年度产生首违轻微免罚案件6件。
5.配合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征求乐平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意见的函》要求,明确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事项清单,对暂不划转的事项也已向市政府办书面说明理由。
6.持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治理。在2022年5月16日发布公告的基础上,于2023年6月21日再次在政府部门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有关卫生健康方面中介服务问题线索的公告》。截至目前,我委尚未收到单位或个人关于反映卫生健康方面中介服务问题的线索。
7.推进电子证照办理。根据市政府办要求,配合电子证照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8.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所有准入许可资料归档完整、分类清晰、便于查询。对档案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权限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9.梳理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根据《江西省全面建立乡镇(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实施方案》,对乡镇卫生健康领域的职责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各项职责的边界和具体内容,确保乡镇在履行职责时有据可依,有力推动了基层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加强与乡镇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卫生健康领域的问题,提升了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三)推进决策法治化,加强权力制约监督
1.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2024年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性审核8件。
3.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抓好政务舆情回应处置,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卫生健康系统网络信息安全。
(四)健全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制度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4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2.制定下发乐平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免罚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3.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针对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优化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健全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推动了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机结合。创新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推行了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机制,降低了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4.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根据省市已形成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了补充梳理完善。健全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全面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加强了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设。
5.加强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了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必要的取证工具。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跨部门综合监管,实现了行政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
(五)加强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截至目前,共收到群众来访(12345来电)650宗,上级转来信访件20宗,办结率和回复率均100%。
2.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机制。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进行主动干预,对维护医患关系和谐稳定起到了良好效果,目前本年度已经协调好27起医疗纠纷。
(六)强化医疗行业监管,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1.持续开展医疗市场、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消毒产品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工作。2024年以来,共监督检查543家次(其中公共场所268家、生活饮用水31家、职业卫生75家、放射卫生21家、学校卫生26家、医疗卫生106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6家、妇幼10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共543份;当场处罚131家,立案处罚23家;共受理投诉举报67件。
2.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净化医疗环境。对全市16个乡镇和两个街道办事处存在无证行医行为、口腔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非法医疗美容、违法医疗广告、非法代孕、进行了摸排,截至目前已发现18条线索,目前问题主要集中在无证行医、口腔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非法医疗美容三个方面,现已查处10起案件。
(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氛围
1.重点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党内法规以及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工作。
2.深入学习党内法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坚定拥护者和模范践行者。
3.组织法律法规考试。针对卫监执法人员、协管人员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现场与网络培训,并实施考试。同时,坚持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了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每年对已领取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5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此外,积极组织参与“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累计参与答题人次超过1000。
4.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紧密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如“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普法视频、利用LED游走字幕、在“健康乐平”公众号及单位官网转发相关文章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卫生监督执法经费紧缺。建议加大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保障力度,提高执法效能。
(二)卫生监督队伍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比例较少,卫生监督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建议加大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招录力度,让具备卫生或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卫生监督队伍。
(三)执法车辆出勤得不到有效保障。自公车改革以来我局三辆执法通勤车两辆参加车改,剩余一辆执法通勤车无法满足日常监督需求,建议上级部门给予配置执法通勤车辆,以便更好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一)卫生监督执法经费存在不足。为了确保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执法效率,建议增强对卫生监督执法经费的保障力度。通过增加财政投入,确保执法机构拥有足够的资源来执行其职责,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执法车辆的出勤保障未能得到有效落实。自实施公车改革以来,我委原有的三辆执法通勤车中有两辆参与了车改,导致剩余的一辆执法通勤车无法满足日常监督工作的需求。建议上级部门配置必要的执法通勤车辆,以便更有效地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三)卫生监督队伍中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所占比例偏低,且卫生监督员年龄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建议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招录工作,吸纳具备卫生或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以充实卫生监督队伍。
(六)卫生监督人员培训机制不健全。卫生监督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法律知识更新速度需加快,建议建立持续的培训机制,定期对卫生监督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尤其是现场执法手把手的培训,以提升整体执法水平。
- 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优化服务环境和服务效率,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形式,继续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推进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打造过硬的执法队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奋力用实干创造新时代乐平第一等的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