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乐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乐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乐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120医疗急救信息指挥调度和管理。主要承担接收120医疗救护信息;指挥和调度全市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参与院前急救;协调各类灾害事故的医疗急救;协调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承担重大节庆大型群众集会及其他社会公益性急救保障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乐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内设处室7个,包括:财务科、办公室、通讯科、急救科、调度科、培训科、应急救援科。
第二部分 乐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乐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乐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77.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1万元;本年收入合计276.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6.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7万元;其他收入2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至。上年结转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乐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77.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7万元;项目支出20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2.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7.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23万元;资本性支出40.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乐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77.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56万元,项目支出1.1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2.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2万元,资本性支出0.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6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6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总额48.0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5.00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0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 0辆。
2026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_0___辆。
(九)xx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乐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0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0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0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单位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单位实际,参照《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