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有江、汪春芳、蒋良善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做好乐平市濒于失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您们提出的建议客观实在,具有可操作性,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联合相关部门与人员,尽快开展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扶持,提供资金政策保障,持续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进景区、非遗进社区等活动。
二是挖掘非遗资源,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基础性工作。
三是开展培训交流活动,培育优秀传承人。乐平市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将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整合社会资源,组织非遗工作人员参加非遗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开展非遗带头人教育培训,挖掘、考察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开展非遗研学游,让非遗在实践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在继续深入探索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有效途径,推进非遗保护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非遗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乐平市非遗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