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广新旅局: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及各地重视和支持下,全省历史名人故居得到了较好保护,同时一些地方以历史名人故居作为核心吸引物,打造了一批高等级旅游景区,受到社会广泛好评。为推动进一步做好全省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和资源开发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和资源开发工作
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历史名人灿若星辰。历史名人故居承载着重要历史研究价值和文化传播使命,是重要历史文化遗产,也是重要旅游资源。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切实做好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我省历史名人故居资源优势,进一步做好历史名人故居资源开发工作,彰显赣鄱优秀传统文化魅力,努力把江西打造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地,助力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
二、扎实做好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工作
1.做好资源普查。制定历史名人故居认定标准,对历史名人故居资源开展调查与统计,全面摸清历史名人故居分布状况与保护现状。重点关注城市拆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历史名人故居保存状况,记录保存信息。分级分类建立历史名人故居档案,完善数据信息系统,妥善保存相关实物和资料,做到“一处一档”。做好历史名人故居资源数字化工作,建设历史名人及故居数据库。
2.加强挖掘研究。加强历史名人故居研究阐释工作,多层次、全方位挖掘历史故事、精神内涵和文化价值。鼓励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加强历史名人理论和学术研究,开展历史名人后代、相关知情者口述史整理和相关物品征集工作。定期举办历史文化名人学术研讨会等活动,提升历史名人故居资源知名度。结合历史名人身份和故居条件,通过文学作品、艺术作品、微电影等形式,将历史名人故居打造成区域文化交流展示平台,讲好历史名人故事,传递历史名人正能量,弘扬赣鄱文化,传承红色基因。鼓励引导历史名人故居的后人、后裔等相关人员成为故居讲解员、保护管理员。
3.编制保护规划。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文物工作方针,正确处理历史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开发的关系,推动历史名人故居永久保护,永续利用。鼓励和支持历史名人故居资源比较丰富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历史名人故居总体保护规划。列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名人故居,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保护利用专项规划,与所在地的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4.细化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建立健全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利用地方法规政策体系,编制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利用技术导则,明确保护原则、利用方式和职责程序等。对历史名人故居实施挂牌保护,树立指示牌、说明牌等标识标牌。提升历史名人故居保护级别,明确保护机构、使用单位、保护范围和具体保护措施,签订保护责任书,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相关方共同参与的历史名人故居保护管理模式。妥善处理拆迁区域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工作,开展历史名人故居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改善历史名人故居保存环境,适度还原历史名人故居周边历史风貌。积极探索私人产权文物类历史名人故居产权置换、房屋修缮等方面好途径、好做法。
三、统筹做好历史名人故居资源开发等相关工作
1.畅通开发利用渠道。坚持以用促保,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历史名人故居运营管理和产业开发。鼓励历史名人后裔捐赠历史名人故居,做好已捐赠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利用工作。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公益基金、全额出资、与政府合作等方式,遵循国家文物局《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和《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等要求,依法依规利用历史名人故居。
2.打造公共服务场所。支持历史名人故居丰富展陈内容,创新展陈手段,提升展陈水平,并根据实际情况,打造为各种公共服务场所,可开辟为小型博物馆、陈列馆、艺术馆、精品书屋、村史馆、家风馆、研学培训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或开办民宿客栈、诗书茶社、艺术画廊、书吧、咖啡屋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为社区服务、文化展示、旅游参观、经营服务、传统技艺传承和文创产品开发等提供服务,并面向公众长期开放。
3.建设高等级景区景点。支持将历史名人故居作为核心资源和核心吸引物,树立具有一定地域特色且文化内涵丰富的旅游形象,培育核心文化旅游产品,打造为高等级旅游景区、旅游休闲街区、旅游度假区等,同时与周边其他优质资源联动发展,提升所在区域的整体旅游品牌影响力,成为市民、游客人人向往之地、朝圣之地和旅游热地。
4.推进融合发展。各地可结合乡村振兴、公共服务、传统文化教育等推进历史名人故居开发利用。鼓励科研院所、文博单位和文化创意设计等企业,依托历史名人故居资源,通过众创、众筹、众扶等方式开发创意产品,打造产品品牌,延伸产品链条,拓展产业空间,提升消费水平。
5.提高服务配套水平。不断完善提升历史名人故居公共文化、交通、通讯等方面服务配套水平,设立内容通俗易懂、形式新颖别致、中外文对照的导览牌、标识牌、游览手册等。加强历史名人故居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讲解员、导游员、志愿者的培训工作,提升历史名人故居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历史名人故居数字资源开放共享和IP化开发,运用新兴网络传播手段,突出独创性和体验性,建设网络在线名人故居3D馆等。
6.加大宣传营销力度。鼓励旅行社和研学机构设计推广历史名人故居精品旅游线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各类地图标识标注历史名人故居地理位置与故居信息。鼓励组织开展历史名人故居纪念活动、文化年(季、月、周)、主题展览等活动。支持利用历史名人故居开辟社会大课堂、大讲堂,传播国学国潮。鼓励各地创新传播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画册、影视文学作品和互联网新媒体(微信、微博、抖音、小红书、今日头条、知乎、快手)等,加强历史名人故居宣传推介,扩大提升历史名人故居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大力宣传社会力量参与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利用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参与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利用开发良好氛围。广泛联系历史名人后代、后裔及关注支持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利用开发工作的国内外人士,建立跨区域历史名人故居联盟,常态化开展历史名人故居文化交流。
四、进一步加强对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和资源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对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和资源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和资源开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历史名人故居保护资金投入,加大历史名人故居资源开发力度,积极推动将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和资源开发项目列入重点项目库,纳入城市街区改造利用、镇街开发、乡村振兴等重大改革发展项目,争取用地指标等方面政策支持。
特此通知。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