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乐平市统计局
信息来源: 乐平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1-02-02 访问量: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学习、落实党的十大报告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统计部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强化统计政务管理与服务,做到计划缜密、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有效促进了统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局党组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局机关各部门责任考核目标,做到常议常抓。指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优秀的政务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建立了“主要行政领导统管、科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和“信息发布审查、保密条例复核、政务信息员发布、过错责任追究”的“双四级”工作机制。向政府网站发布的每条信息都要有局领导的签字审批意见,对机房关键涉密要害部位,实行上网单机分离,配有专门的保密计算机和移动介质,预防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规范目录编制,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全面优化统计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完善网上信息发布、搜索、查询和统计等功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网规范化水平实现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数据交换,市统计信息网的绝大部分信息可在政府门户网站直接查阅。

()突出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规范和深化统计信息的主动公开,努力提高公开实效及时发布统计公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工作动态等内容。

1.行政许可(审批)信息。根据《统计法》条款和《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令》(2014年第4号)的规定,我局认真开展“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行政许可工作,加强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确认工作,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取消、承接的行政审批目录、运行流程、廉政风险点等。加强审批事项办理的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实现阳光审批,提升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2.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市财政局要求,我局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开范围、内容、格式、口径和时间,及时公开2019年决算、2020年度部门预算信息。

3.统计信息公开情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认真开展信息化平台提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发布统计公报及时准确发布局机关工作动态等信息

()及时更新发布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在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基础上,通过市统计局门户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廉政风险点,并及时更新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发布公开信息和网民互动。全年发布网站政务信息110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40条,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省局网站等媒体发送信息71条。对各类政府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在我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采专题栏目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力求“公得开、看得懂、用得上”。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楚,说明白,力求及时解决群众困难,让群众满意。

、下一步职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职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的全面性、有效性和特色性方面,我局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要将继续切实强化职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职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二是建立培训工作机制,组织职务服务和职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信息的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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