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统计局关于公开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征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线索的公告

信息来源: 乐平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6-05-20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健全统计监督长效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现面向全市社会各界公开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广泛征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凡本市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统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各类市场主体、基层村(社区)及相关工作人员存在下列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均可举报:

1. 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数据;

2. 强令、授意、指使统计调查对象或者统计人员编造虚假统计数据;

3. 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打击报复;

4. 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管理混乱;

5. 统计执法检查中拒不配合、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核查;

6. 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统计纪律的行为。

二、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

统计违法举报热线:0798-6838156,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电子邮箱举报

举报邮箱:1839596214@qq.com,邮件请注明“统计违法举报”,同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信函、现场来访举报

受理股室:市统计局政策法规股通讯地址:乐平市马端临路4楼426办公室,邮政编码:333300。来访请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材料,工作日现场接待。

三、举报须知

1. 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详实写明被举报单位/个人名称、地址、违法事实、发生时间,并附台账、报表、录音、截图等佐证材料;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提倡实名举报,请注明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便于工作人员核查反馈;匿名举报因无法核实信息、联系举报人,可能影响线索处置效率。

3. 我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举报材料全程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泄露、打击报复举报人。

4. 收到举报线索后,我局将依规登记、核查处置,一般线索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复杂案件按法定程序延长办理,实名举报将适时反馈核查结果。

四、相关说明

本次再次在政务公开平台公示举报渠道,旨在构建常态化社会监督体系,坚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究,切实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欢迎广大群众、企业、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共同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环境。




乐平市统计局

2026年5月19日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编辑: (洪增煌)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乐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乐平市大数据中心ICP备案号:赣ICP15003826号-2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8-6568602 电子邮箱:lpic@jdz.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2810028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3

江西乐平市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