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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乐平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乐平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1-07-15 访问量:

一、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出台背景

2020年,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安排,国家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对江西省“三市六县”开展了统计督察。督察组向江西省反馈了督察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做好抓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根据《江西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赣统字〔202121号)、《景德镇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景统字〔2021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乐平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二、统计督察整改方案工作要求

1. 结合国家统计局编发的《选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再学习、再深化,推动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学习《选编》。

2. 对乡镇统计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摸底,提请市委、市政府结合当地实际逐步解决。

3. 加强联网直报平台即报即审,对数据质量出现异常的统计调查对象,及时开展数据审查。

4. 对乡镇设置统计工作岗位、乡镇统计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摸底,并督促未设置统计工作岗位、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的乡镇限期整改。

5.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统计法律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行动自觉。

6.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利用新媒体、互联网平台,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

7. 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开展送法入企、送法入社区活动,提高基层企业依法统计意识。

8. 定期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业务培训,将《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

9. 认真组织开展本级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

10. 每年按上级统计部门要求上报本年度本级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三、国家统计督察的重要意义

国家统计督察组到江西进行督察,是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一场新实践。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统计督察的开展,能够有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有力推动《意见》《办法》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有力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遵守执行,对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基础性综合性作用,意义十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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