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平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乐平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乐平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平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市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三)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各单位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承办乐平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乐平市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乐平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乐平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乐平市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97.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97.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乐平市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97.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6.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8万元。项目支出131.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6万元。
按支出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乐平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97.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6.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8万元。项目支出131.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6万元。
按支出项目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乐平市统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乐平市统计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8.3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19万元,下降7.1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联网直报岗位补贴目标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联网直报岗位补贴
(2)立项依据
根据景市府办文件精神,对库企业联网直报员进行考核奖励,每月按150元计算。
(3)实施主体
乐平市统计局
(4)实施方案
按时发放保障联网直报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预算46.4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乐平市统计局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和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