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乐平市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平市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市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三)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各单位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承办乐平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43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7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759.5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4.53万元,较2021年增加69.02万元,增长65.41%;本年收入合计759.58万元,较2020年减少111.37万元,下降12.7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20年人口普查两员报酬。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85.05万元,占77.0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759.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59.58万元,较2020年减少111.37万元,下降12.7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20年人口普查两员报酬;年末结转和结余174.53万元,较2020年增加69.02万元,增长65.41%,主要原因是:2020年联网直报补贴未发放。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03.22万元,占39.92%;项目支出456.37万元,占60.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5.35万元,决算数为75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1.81万元,决算数为6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1%,主要原因是:年内增加了人口普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3.2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66.17万元,较2020年增加8.67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福利支出科目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04万元,较2020年增加4.2万元,增长13.19%,主要原因是:本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做了调整。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万元,较2020年减少24.54万元,下降96.05%,主要原因是:2020年放发了退休人员抚恤金,本年没有。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办公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3.47万元,完成预算的86.75%,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04万元,下降23.0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3.47万元,完成预算的86.75%,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04万元,下降23.06%,主要原因是:接待标准降低。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标准降低。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累计接待86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万元,降低%,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积极推进了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的实施、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及有目标、有监控、有评价、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制定了《乐平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夯实了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基础,选择了部分重点财政政策或政策实施效果,积极完善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设置,项目运行的监控及项目完成后的自评进行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主要是上级统计机关支付的统计调查经费。
2、费用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出,包括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事务:反映政府用于统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主要是统计局为本单位职工支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20年改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统计局为职工和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主要是统计局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统计局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十三月基本工资考核奖励)、伙食补助、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统计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统计部门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等。
10、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统计部门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11“三公”经费:包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为统计部门接待上级检查以及招商接待。
12、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统计部门为履行职责而发生的日常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