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围绕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安全,积极在打造特色鲜明的赣东北明珠中发挥作用。
一、以“安全保障”为抓手,规范市场秩序成效显著
围绕“市场安全”这条主线,强化市场综合监管,深入整治市场秩序,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今年以来,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388起,罚没入库201万元。
1、食品整治成效显著。以宣传贯彻《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为抓手,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抓好食品安全。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检查了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经营户4000余户、集贸市场16个,抽检生产企业食品30个批次、桶装水28个批次、农副产品240个批次、餐饮行业85个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0多份,没收野生斑鸠10只、麂肉8斤,收缴放生野生青蛙50余斤,取缔无证桶装水生产点2处,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6起。8月份,根据群众举报,在乐港镇外首村查获1起用甜蜜素、糖精钠等工业原料非法浸泡新鲜大枣窝点,查扣已浸泡的大枣222包,共13320斤,收缴甜蜜素、海水晶等非法食品添加剂7箱零22包,已按规定全部销毁,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2、药械市场安全规范。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2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9家、医疗机构60家,抽检药品90个批次、医疗器械17个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5份。依法查处药品违法案件43起,其中一般程序13起、简易程序30起;查处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2起,其中一般程序4起、简易程序8起。
3、特种设备运行有序。坚决把消除隐患和预防事故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6家,检查特种设备1500多台,其中压力容器800余台、电梯500余台,锅炉、游乐设施、厂内车辆200余台,发现隐患6起,下达安全监管指令书6份,强制报废旧钢气瓶2600多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起。
4、加强格式合同管理。对汽车销售行业格式合同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督促经营者及时办理格式合同备案手续。备案审查了房产中介和房地产企业使用的格式合同17起,针对房产企业格式合同相关不公平条款下达修改建议书4份,立案查处格式合同违法案件3起。
5、商标广告监管有力。深入开展“双打”工作,检查1300余户生产经营户的商标使用情况,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5起。深入推进虚假违法广告治理,重点检查了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下达询问通知书16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78份、责令停止发布广告44件,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8起。
6、农资市场规范有序。对农资商品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严格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强化农资经营者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理念。同时,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的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今年以来,抽样送检化肥60个批次,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7起。
7、网络监管深入推进。对网络经营单位亮标亮照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开展网上巡查1200余次,实地检查200多次,受理网络投诉120起,行政指导300余次,案件异地移交2起,立案查处网络经营违法案件2起。
8、产品抽查效果突出。深入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验工作,积极推进“质量兴市”。今年以来,抽检成品油20个批次、电线电缆18个批次、麻将机10个批次、预拌混凝土3个批次、爆竹1个批次、生产领域化肥1个批次、化工产品3个批次、珠宝15个批次,取缔无证加油站4个,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案件51起。
9、禽流感防控措施得力。对全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和药品经营户进行了全方位检查,与食品生产经营户签订禽流感防控工作责任状500余份,督促落实好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安全工作制度。并于1月13日、2月23日两次关闭全市活禽交易市场,督促市场开办者、家禽经营户做好保洁和消毒工作。
二、以“服务发展”为抓手,助推经济发展成果明显
以“放管服”改革为助力,进一步优化工作措施,改善工作方式,积极为市场主体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1、市场主体稳步发展。优化注册登记流程,畅通市场主体准入通道,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宽松的准入环境。今年以来,新发展私营企业986户、个体工商户318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4户。
2、年报公示成果喜人。通过发布电子屏公告、散发宣传资料、上门走访等方式做好年报宣传工作。实行了年报公示进展每周通报制,督促各分局抓好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进度。企业年报率89.4%、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1.4%、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3.5%,都超过了省工商局的目标要求。
3、信用监管进展顺利。一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制定了检查计划,对省工商局下达的“随机抽查”名单中64家企业进行检查, 31户公示信息不全、2户信息异常的已整改到位;抽查个体工商户41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1户。二是积极推进警示系统建设。在市政府的重视下,成立了“乐平市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乐平市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数据管理和运用试行办法”,拨付了90万元警示系统网络建设专项经费,召开了全市警示系统建设工作部署会,举办了28个职能部门的企业监管联络员数据归集操作培训班。目前已归集20个部门涉企信用信息5560条。三是健全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将未及时开展年报公示的376户企业、5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异常名录。同时,清理僵尸企业328户。
4、消费维权效能增强。加强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工作制度建设,优化投诉办理流程,努力打造群众依赖的消费投诉平台。今年以来,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25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66万余元。
5、计量检测工作扎实。积极抓好计量器具的检定,坚决杜绝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规使用。今年以来,共检定计量器具4472台件,其中燃油加油机684台、天平147台、砝码46只、压力表3167块、地中衡42台、台案秤97台、戥秤8只、电子秤281,有效地维护了正常的计量市场秩序。
6、品牌经济深入推进。散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知识宣传资料5000多份,积极当好商标品牌的宣传员和指导员,切实增强广大生产经营者对商标品牌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今年以来,走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300余户,下发商标注册建议书160份,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68件,指导4家企业申报了“著名商标”、3家企业申报了“知名商标”。
7、合同服务效力加强。充分发挥合同管理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并协助企业加强诚信品牌建设,增强广大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今年推荐了金龙化工、天新药业、世龙实业、宏柏化工4家企业申报AAA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并获省工商局批准通过。同时,认真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帮助企业盘活资产,解决融资难问题。今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起,其中为中央储备粮景德镇直属库办理的动产抵押金额达10亿元。
8、维稳工作效果明显。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节日期间、“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及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期间,每天都安排了专人值班,强化统筹协调和应急值守,提前发现和预防问题、处置问题。并认真落实“零报告”制度,确保了市场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以“作风建设”为抓手,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强化纪律作风,严明履职责任,努力打造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
1、干部教育得到加强。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以及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和上级纪委部门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通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知识和纪律理念。
2、业务技能得到提高。加强了对江西干部网络学院课程全员学习的督导,安排了65名人员参加国家工商总局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网络培训,组织全局271人参加了分类学法普法考试,并抓好“每月一法”学习,有效增强了执法队伍的监管服务水平。
3、基层监察得到增强。制定下发了《兼职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从基层分局和下属单位聘任了16名素质高、作风硬的党员干部组成兼职廉政监督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将纪检监察的“哨口”和“探头”前移和延伸,坚决筑牢廉洁从政的红线。
4、作风督查落实有力。深入整治“微腐败”,重点是执法行为、办事效率、廉洁自律、作风纪律及单位环境等内容,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形式开展明查暗访。同时,对各基层单位的执法车辆规范了入库点,在节假日休息期间,不间断地对执法车辆入库情况进行了检查,全面规范从政行为。
四、以“干净整洁”为抓手,城乡环境整治成绩凸显
按照市委、市政府城乡环境大整治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部署,全面推进,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
1、研究部署及时。为切实抓好环境大整治工作,我局一是及时动员。在2月19日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千人大会、3月1日全市城乡环境整治万人大会、3月10日市城区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结束后,我局均召开了城乡环境整治暨城区环境整治部署工作会,及时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布置。二是成立机构。成立了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局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协调,统筹安排。三是制定方案。制定了城乡环境大整治实施方案和城区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城市核心区一律不得新增洗车场,对照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确定的40项任务,要求各分局和相关股室积极做好协作配合;对城区餐饮行业、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和户外非法广告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了明确。
2、整治任务落实。针对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一是落实整治责任。将城区划分为5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并按照网格化监管模式,将任务细分,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明确检查内容。考虑到大多数小餐饮店业主文化水平低的特点,明确了5条餐饮店清洁整治必须达到的标准,并以书面通知形式印发给各餐饮店,简单明了,便于各餐饮店对照整改。三是建立整治台账。建立了整治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对于达到整治要求的餐饮店予以销号,逐一深入整治。四是落实整治经费。在国家取消计量收费,全年减收超过100万元,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入环境整治经费60余万元。一方面,根据整治工作情况,拨付环境整治工作经费6万元。另一方面,投入50多万元对本局办公庭院进行维修、绿化、路面硬化,南河分局办公场所门面、下水道进行了改造,接渡分局道路硬化,众埠分局空心厨房拆除、围墙进行改造,消除了安全隐患,美化了办公环境。
3、整治全面推进。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全覆盖”的要求,我局一是加强责任路段巡查。坚持每天由一名副科级领导带队,对本局的责任路段开展巡查,对路段上乱停乱放、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二是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根据我市农贸市场的管理现状,制定了农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并印发给各市场开办单位、开办者,与他们签订了承诺书,督促抓好各自市场内环境卫生,确保干净、整洁、整齐。三是加强户外非法广告整治。联合市容局对非法设置广告进行了清理,责令改正130户,拆除非法设置广告134处。四是加强城区餐饮行业整治。对照“地面、墙壁、厨房、店前店后干净、整洁、卫生”的目标要求,坚持环境卫生不达标的不放过、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的不放过、后厨操作不规范的不放过、食品质量不合格的不放过,通过专项整治,城区餐饮行业环境卫生大为改善。五是加强电动车整治。与电动三轮车生产、经营、维修户签订诚信合法经营承诺书62份,查处违规修理载人电动三轮车行为18起、违规销售遮阳篷雨伞行为15起,取缔无证照维修电动车经营户5户、非法改装载人电动三轮车经营户11户。
一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队伍综合素质、执法机制创新和监管执法力度都需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二)
2018年,我们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突出抓好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市场监管,着力强化服务机制,努力把新时代各项工作推向前进。
1、紧扣民生保障,扎实推进市场整治。一是抓好食品安全。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措施,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控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每一道环节安全,维护广大民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抓好药械安全。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督促落实生产工艺、采购、验收、储存、配送等制度,确保用药用械安全。三是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以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钢气瓶等特种设备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坚决消除安全风险。四是抓好其他市场整治。持续深入推进“双打”,着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合同欺诈,加大农资清查和网络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2、围绕经济发展,夯实监管服务基础。一是服务大众创业。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办事程序,认真落实服务承诺,积极营造宽松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二是加强信用监管。加大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力度,提高年报信息公示率。加强各职能部门涉企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落实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认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深入推进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建设。三是推进品牌战略。积极实施品牌名牌战略,抓好省、景德镇市两级名牌的培育、申报、认定和保护工作,着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四是强化维权效能。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平台建设,提高消费维权效能。
3、突出依法行政,切实抓好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同时,加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干部队伍业务操作技能。二是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健全谈话谈心制度,开展和谐机关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令畅通、真抓实干、奋发进取的良好局面。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健全执法责任制。并积极实行案件回访,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