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乐)市监(罚)更〔2025〕1号
被处罚单位 :乐平市飞吻酒咖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360281MA7EKXF4XC
地 址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财星巷7号
负责人:施庆玲 联系电话:137****5120
本机关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开展案卷评查的过程中,发现本机关于2023年7月24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景乐市监(食)罚决〔2023〕68号),其中对你单位作出的“将扣押的5瓶无中文标签进口福佳白啤酒予以没收销毁处理;没收违法所得九十元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适用罚则不当的情形。经审查,本案当事人为四小经营主体,应当按照《江西省四小管理条例》进行定性和处罚,不应适用《食品安全法》进行定性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本机关审查,现作出如下决定:
变更2023年7月24日本机关作出的(景乐)市监(食)罚决〔2023〕6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变更内容为:将原行政处罚内容“将扣押的5瓶无中文标签进口福佳白啤酒予以没收销毁处理;没收违法所得九十元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变更为 “将扣押的5瓶无中文标签进口福佳白啤酒予以没收销毁处理;没收违法所得九十元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