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专项抽检,抽样单号:DBJ25360281380332832,涉及乐平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乐平市菜菜生鲜店销售的铁棍山药,经南昌海关技术中心抽样检测,检验结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乐平市菜菜生鲜店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2025年6月23日,从老蔬菜批发市场购进铁棍山药,购进价3元/斤,销售价4元/斤,至本局将报告送当事人时止,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
乐平市菜菜生鲜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铁棍山药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涉嫌构成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铁棍山药的行为事实,依据《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2.罚款人民币3000元;
以上款项合计人民币3120元整,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乐)市监(食)罚决〔2025〕97号。(公示有效期3个月)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