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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上半年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 乐平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5-07-03 访问量:

1、持续开展疫苗使用质量安全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定》《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要求,加强疫苗储存和配送环节监管检查。重点检查疫苗储存和配送涉及的仓库、温度监测监控设备等关键设施设备,重点检查疫苗验收出入库等关键环节,重点关注落实疫苗电子追溯全过程要求,重点核查负责疫苗质量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保证疫苗储存和运输持续符合法规要求。上半年共检查疾控机构1家次,疫苗接种单位10家次。

2、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巩固提升去年整治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成果,持续纵深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按照省药监局要求,我局持续开展整治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提升行动。此次行动重点监督指导医疗机构从具备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械。购进时应当索取、留存合法票据、随货同行单等。验收时应当逐批验收核对,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进货查验记录。对疫苗、冷藏冷冻药品等,应留存运输途中温度监测记录,麻精类等特殊药品严格执行“五专”管理,防止特殊管理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防止非法渠道药械流入医疗机构。督促指导医疗机构结合药械使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药械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设置专门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药械质量管理,推动责任落实到人。抓好制度的落实与执行,督促落实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查、校准、保养、维护等并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对使用期限长的大型医疗器械,逐台建立使用档案,记录其使用、维护等情况。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120家,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立案6起。

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的提示函》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药品经营环节的风险隐患。我局根据省、市局要求部署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重点检查是否通过网络渠道非法购进销售药品,购进销售医保回流药品,连锁门店是否违反规定从连锁总部以外的任何渠道获取药品,不凭处方向未成年人销售普瑞巴林等具有滥用风险的处方药、不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先销售后补方以及违规赠送处方药、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等情形,以及加大对医保目录内药品经营使用的检查力度,严查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供货方资质审查不严等情况,严厉打击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22家,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立案4起。

4、为加强全市化妆品经营风险管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化妆品经营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我局根据《江西省化妆品经营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管辖的化妆品经营者实施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目前乐平辖区内共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75家,分险分级均为A级和B级,无C级和D级。各分局根据化妆品经营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不同风险经营者实施分类监管,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截至目前,各分局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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