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4-25983
2024年度乐平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 乐平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4-12-18 访问量:

2024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加强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全市食品安全态势平稳,总体向好。现就我市2024度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党政同责,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其列入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听取汇报、安排部署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乐平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批示,并开展食品安全督导调研活动,全力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食品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酒店、生产企业现场调研指导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重要节假日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了提早部署、及时调度

源头治理,严把食品安全第一关口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强化农产品日常监管,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品牌建设。我市加快建设了一批高标准、高起点、规模大、竞争力强的“二品一标”产业基地,构建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确保农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2024年新增绿色食品企业3家6个产品,有机农产品11个,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截目前现有认证有效期内绿色食品21个、有机产品2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赣鄱正品”3个名特优新农产品2共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4个。二是开展大数据智慧监管行动。推行“区块链溯源+合格证”合二为一开具模式,指导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在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时按规定开具,落实企业主体信息、检测结果、巡检巡查、农事记录“四必链”,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闭环管理,提振消费信心,促进优质优价。截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已纳入231家监管对象今年以来全市入网监管对象共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52360张查处问题隐患9个立案16起、罚没款49000元

)强化检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

持续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问题突出的11个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抽检和风险监测,紧盯超量使用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重点关注禁限用药物残留,加大对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全市共开展农产品定量检测396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6批次,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4101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市场监管局加强了生产、流通、餐饮全链条食品抽检,截至目前共完成抽检1090批次,合格率97%。

(四)过程监管,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安全

1. 持续推进食品生产领域日常监管。一是开展肉制品生产领域专项检查。对全市肉制品生产、销售企业,肉制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摸排,乐平市共有肉制品生产企业1家、小作坊19家、夏季肉制品重点单位128家。截至目前,共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30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0份。立案查处肉类产品违法案件3起,移送公安部门1起(该案件已列入市场监管总局督办)。二是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帮扶企业。今年我市5家食品生产企业顺利换发、新发食品生产许可证(1家白酒企业、1家水果制品企业1家茶叶企业1家冷冻饮品企业、1家蔬菜制品企业)。截至目前,我市共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50家、获证食品小作坊233家。对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加强了巡查的频次,督促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经营。累计巡查企业130余家次,出动检查人员390余人次,未发现有重大违规情况,对违规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累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企业均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2. 全面启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一是开展了节假日期间专项整治。在节前开展大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重点对大中型餐饮企业、旅游景点餐馆、“年夜饭”、“谢师宴”、“五一假期”、“十一假期”等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二是开展春季、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我市始终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以来,更是将校园食品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按照上级部门和市纪委的工作要求,积极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2024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深化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我市2024年春季、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了全面部署,组织人员对全市校园食堂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全市75家中小学校食堂逐一排查检查,按照一校一档的要求,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共检查学校食堂360户次,共发现食品安全问题164个。截至目前,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根据景德镇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深化行动县(市、区)交叉互查工作方案》,完成交叉检查任务。三是全力保障重大餐饮活动监管。相继开展了对我市“两会”、中高考期间、环鄱阳湖自行车大赛食品安全保障等6次重大餐饮保障工作,对餐饮服务接待单位进行事前检查,加强驻点保障,负责活动期间餐饮服务定点接待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圆满完成所有保障任务。

3.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互联网+明厨亮灶”。积极推进学校食堂厨亮灶”,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负责人制度目前已实施厨亮灶”256覆盖率100%,其中241家学校食堂已完成“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组织全市120名各中小学分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副校长及食堂经营负责人,参加全市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工作会议,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集中整治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91人次,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14家,排查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335个,下达整改通知书30份,约谈校长、分管副校长29人次,切实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4、把好食品安全经营关。一是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本次专项检查行动主要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否存在“生鲜灯”问题,指导督促农产品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等进行自查,发现使用照明设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尽快更换照明设备。截至目前,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57家次,针对部分经营户有使用“生鲜灯”的情况,现场下达7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二是开展违规收售高档酒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检查以酒类批发经销商、连锁经营企业、专卖店、便利店等食品经营者为重点,以经营者主体资质、进货索证索票、高档酒回收等经营行为为重要抓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企业严把进货关,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检查人员706人次、检查经营主体数647个次、网络交易平台排查主体7家次,排查中没有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5、持续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惩治力度。按照“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惩治力度,大力整治食品安全市场乱象。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594家次,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90起,罚没45.37万元。

大力宣传,筑牢舌尖安全保护屏障

一是开展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市食安办配合市科技局、市科协等单位走进社区、机关、农村140余次,累计对25000余名群众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培训,并号召全市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累计发放倡议书2000余份,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提示标语2000余张。此外,为严防野生蘑菇中毒事件,通过微信公众号、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宣传方式,不断提升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率,努力使“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野生蘑菇等口号以及“文明用餐”“奶豆添营养、少油更健康”等标语深入人心,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截至目前已悬挂宣传条幅60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3000余张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培训。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了“2024 乐平市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会”,10家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参会,已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

、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不足: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干部队伍老化,年轻后备力量明显不足。

二是检测能力弱。基层食品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配套不到位,“快检筛查+法检验证”工作力度滞后,食品抽样工作靶向性有待提高,快检实验室建设进展缓慢。

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整体素质不高,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仍不够强。同时执法人员业务知识结构相对滞后

、下步打算

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下一步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的准入管理和日常监控,严格执行生产加工标准,杜绝不合格食品生产和销售。

二是加快基层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快检工作力度,做好快检确证工作,提高食品抽检的针对性、靶向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食品快检能力,加快食品快检实验室的建设。

三是提升治理能力。充分利用食品安全监管技能培训、面向食品从业人员的科普知识宣讲等方式,努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



                          2024129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乐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乐平市大数据中心ICP备案号:赣ICP15003826号-2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8-6568602 电子邮箱:lpic@jdz.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2810028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3

江西乐平市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