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1月2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6条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消费不踩坑。
其中,中消协提醒消费者谨慎选购保健食品。
消费提示

临近春节,不少消费者选择保健食品作为过节礼物,或者自用。首先,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其次,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核对保健食品注册号/备案号,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有关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食用。另外,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信息。如果选择通过跨境电商购买境外保健食品,需要注意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尤其是宣称功能的进口食品,其管理方式与我国不同,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此外,中消协还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抵制餐饮浪费,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抵制过度包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抵制“特供”“专供”“内供”等酒品,避免落入假酒圈套;重视青少年近视防控,家长不要听信“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虚假宣传;谨慎选购“金包银”首饰,勿信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