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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 乐平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2-01-04 访问量: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并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整合和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协助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依据授权,承担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进行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指导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全市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实施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并执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全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标准管理、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安全应急管理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六)负责盐务监督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食盐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承担市区域内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365人,其中在职人员23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 127人;年末其他人员2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959.9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18.75万元,较2019年增加32.61万元,增长11.39 %;本年收入合计3641.2万元,较2019年减少114.35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的专项经费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616.51万元,占99.3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24.69万元,占0.6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3959.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854.61万元,较2019年增加131.68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奖励;年末结转和结余105.35万元,较2019年减少213.4万元,下降66.94%,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的专项经费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506.04万元,占65.01%;项目支出1348.57万元,占34.9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01.03万元,决算数为373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79.3万元,决算数为311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5%,主要原因是:增加发放了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奖励。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5.93万元,决算为32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三)医疗卫生支出年初预算为107.68万元,决算数为10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8.12万元,决算数为18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6.04万元,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2241.12万元,较2019年减少110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年内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3.44万元,较2019年减少6.94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压缩了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48万元,较2019年减少 12.68万元,下降28.71%,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开支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4万元,决算数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73.93%,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28万元,增长3.4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7.74万元,完成预算的51.6%,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57万元,降低16.8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62批,累计接待64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4万元,决算数为30.26万元,完成预算的83.12%,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2.84万元,增长10.36%,主要因为执法执勤车辆比较老旧,维修费用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4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4万元,降低2.88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4.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92%。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我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个,二级项目 12个,共涉及资金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食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组织开展了食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依法进行不合格产品后期处理工作,进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开展风险预警和处置。我局认为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圆满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食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万元,执行数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抽检流通、餐饮、生产环节食品1250个批次;农产品抽样快检1632批次,其中蔬菜1092批次、猪肉540批次。处置不合格食品395.2公斤。通过食品质量安全抽检,提升了全市食品质量检验合格率,坚决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我局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33.5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提升执法效能,持续优化环境,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把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坚决落实到位,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聚焦民生保障,严守安全底线,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安全稳定。3.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突出开展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大案要案稽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4.牢牢把握“放管服”改革导向,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释放市场活力。5.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提升能力建设。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我局将按照绩效考核要求在乐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一、收入科目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单设科目的业务除外。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种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种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反映认证认可业务活动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反映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反映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15、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是将绩效管理理念、绩效管理方法融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以绩效目标的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运行监控为保障,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关键,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的预算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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