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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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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4-07202
关于下载选用《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的提示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日期: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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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原劳动部在1994年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2002年国务院发布第364号令《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2023年,为指导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引导企业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供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或与未成年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
《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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