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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打算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日期: 2023-02-09 访问量:

市人社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打算


一、2022年基本情况

(一)多措并举,抓实就业创业“战略重点”。一是市城镇新增就业586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82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200零就业家庭安置率100%农村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21.2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000人(其中新增省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0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0%

二是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2888元(其中新增发放个人创业贷款3195562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3%,发放小微企业贷款237326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26.35%;新增担保基金60万元;到期贷款回收率99.94%,顺利完成就业创业工作年度任务。

三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121,完成年度任务的103%开展创业培训56期,培训960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1%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2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失业保险参保27175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0%

(二)蹄疾步稳,夯实社会保障“稳定支撑”一是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17951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059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469482各项险种累计征缴收入90276.2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50585.07万元,完成省年度征缴预算目标任务125.59%;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征缴22570.07万元,职业年金征缴7003.7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8886.54万元,工伤保险征缴1230.8万元);累计待遇支出174711.2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5238.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9146.01万元,职业年金7358.5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1113.01万元,工伤保险1855.3万元)。

二是大力推进社保卡申领发放工作,全年新制卡7683张,补卡16678张,为特殊人群免费补换卡192目前全市共制卡973510张,有效实体卡868335张,基本实现人手一卡,电子社保卡申领473821张,申领比例54.57%,提前完成省定50%的目标任务。

三是及时启动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圆满完成2022年度退休人员调待工作任务,惠及企业养老退休人员36332人,人均月增资98.44元;惠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6332人,人均月增资147.84元。2022年,我市连续两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之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145/月,人均养老金170/月。

(三)严格履职,压实人才建设“主要支点”。一是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2022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6名,其中教育系统373名(特岗教师223名、全省统招教师148名、支教2名);卫生系统4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35名,支医9名),其他事业单位59名。另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6名(其中留置看护队员、警务辅助人员及公安交通警务辅助人员60名,市属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制人员6名,乐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合同制人员10名,乐平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10

二是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工作。按照省、市职称工作文件精神开展2022年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申报推荐正高职称11人、副高职称313人、中级职称291人、初级职称认定553人。

办理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920人(其中高级资格87人、中级资格196人、初级资格637人)。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考核人员10402名(其中优秀1233人、称职9123人、基本称职16、未考核1人、不确定等次6人、不合格23人),考核总体情况良好。

三是做好企业引才引智工作。2022年我市企业引进博士3人,硕士13人,本科96人。推荐省“双高”领军人才评选2人,景市“双高”领军人才评选2人,景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2人。

(四)依法行政,筑牢劳动维权“制度防线”。一是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电话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90余起,现场受理投诉举报欠薪案190余起,涉及劳动者余人,为农民工追讨工资900万余元。立案处理欠薪案件22起,涉及劳动者120余人,为劳动者追讨工资320万余元。查在建项目及企业用工单位60余家,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530万余元。

二是妥善处理劳动纠纷。调解仲裁劳动争议案件97起,涉及劳动者90余人,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145.6万元开庭审理97起、结案89庭外调解争议案件46起,将劳资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另外,积极开展薪酬调查工作,调查企业82家,检查用工单位90余家次,为用人单位鉴证劳动合同1200余份,督促签订劳动合同2900余份。

三是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受理并调查工伤事故254起,认定工伤244起、不予认定10起;不予受理2起。处理工伤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13起,协助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112人。

四是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以“春季招聘”、“普法宣传”、“综治宣传”、“全民参保宣传”等活动为平台,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9次,发放宣传资料2余份,利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服务群众18000余人次,积极营造政府部门依法履职、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的良好氛围。

(五)长效帮扶,巩固扶贫成果“重要保障”建立健全长效帮扶机制,进一步加强脱贫户的就业帮扶工作。目前,我市脱贫劳动力总人数共计7463人,已就业6261人,未就业1202人(其中无就业意愿919人,务农283人)监测帮扶对象边缘户463人,已就业334人,未就业129人(其中无就业意愿108人、务农21人)困难户44人,已就业28人,未就业16(无就业意愿15人、务农1人)公益性岗位安置421人,发放补贴192.16万元(其中安置脱贫劳动力399人,拨付补贴资金185.41万元)现有帮扶车间8家,吸纳脱贫劳动力49人,发放就业补贴1万元166名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13名)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4.98万元4名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其中为2名脱贫劳动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为22853名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代缴社保费228.53万元。

二、工作特色亮点

一是创新就业招聘模式。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市人社局想方设法打破线下招聘壁垒,加速就业招聘服务线上化,利用网络直播催化出招聘新风潮。“抖音直播带岗”让疫情下的就业招聘工作更加主动、更加直接,更加喜闻乐见,让广大求职者实现了足不出户,“屏对屏”在线选岗。2022年我市共举办就业直播带岗3场,共推出岗位3000多个,涉及机械制造、化工、医药、购物销售服务等,包含一线生产、技术研发、储备干部等岗位,直播合计达成就业意愿540余人,这一就业创新举措被学习强国平台收录,央视新闻频道予以播报。

二是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依照“全面覆盖、应返尽返”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稳岗返还、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采取“免申即享”的模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定位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将资金核定后直接打入企业账户,实现“免填表、免跑腿、免申领”。今年以来,我局全力为企业减负稳岗,共向377家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补贴资金427.16万元,惠及职工12623人。

三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景德镇市委有关人才工作部署,加快引进和扶持人才在乐平创新创业、树标杆、勇争先,为实现“三五千百十”目标和景乐一体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强企业人才引进扶持激励的暂行办法》,对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20万建设补助,对在企业工作期间新取得正高、副高、中级或相当于以上层次技术级别的人才,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1000元职称晋升奖励。

三、2023年工作安排

2023,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担当实干、团结奋进,全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加大稳岗扩岗激励力度,持续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持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多渠道就业创业;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畅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巩固就业帮扶成果,努力推动就业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同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巩固和扩大社保工作影响面;

持续提升经办服务效能,聚焦“互联网+社保”服务模式提档升级,推进社保服务领域的改革创新,全面助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基金监管举措,努力构建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人才招聘、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和表彰奖励工作。积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

四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用工。妥善处理劳动监察、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审理、调解、仲裁、送达等工作。全面推进集体合同签订,加强对欠薪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

五是提升人社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简便、规范的要求,做好人社公共服务标准的持续改进工作,加快实现“不进人社门、办好人社事”的服务目标,全力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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