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市人社局
一、“十三五”以来工作任务开展情况
(一)就业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至2020年11月底,城镇新增就业39120人,城镇基本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100%。预计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5600人以上,城镇基本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1.突出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依托乡(镇)、街道人社平台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及时落实“就业援助”“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规定动作”。对全市各类企业和经营实体摸底建台账,为帮扶重点群体就业提供资源库。2016—2020年11月举办各类招聘会122场,提供就业岗位10万余个;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进城求职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各类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免费服务5万余人次。
2.坚持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以就业为导向,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设置投资小、见效快的实用专业,发动有培训愿望并符合条件的求职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去产能职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就业困难群体参加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提供岗位对接和就业跟踪服务,并与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联合,为参加创业培训后的创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一系列的政策扶持和后续服务。2016年以来,共培训各类人群20308人。其中,岗前培训10559人,创业培训5532人,技能培训4217人。岗前培训涉及安全消防、安全生产、艾滋病防治、企业文化等,创业培训模块有“开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和“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及电子商务培训,技能培训有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家政服务员、初级育婴员、餐厅服务员等。技能专业涉及种养殖、园林花卉、机械操作、化工分析、维修电工,创业培训模块有“开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和“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室内设计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等多个专业,家政培训专业涉及育婴员、餐厅服务员等。
(二)社保工作落实情况
1.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参保覆盖。2020年我市16岁以上户籍人口数720457人,其中应参保人数624910人,截至10月底,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63017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5001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05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402985人,我市户籍外地参保46981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为90.1%。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参保扩面工作,统筹推进正常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人员、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及城乡居民等参保扩面,力争年底完成“十三五”规划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的目标任务。
2.全面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我市从2017年3月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实施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截至今年10月底,已上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18050人,累计征缴收入18179.43万元,待遇支出26079.19万元。实施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结算应缴15502万元(其中单位应缴部分9023万元,个人应缴部分5100万元,利息1379万元),按时足额将14200万元应缴职业年金上缴至省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
从2020年1月起我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截至今年10月底,企业养老基金累计征缴收入25034.07万元,待遇支出77009.89万元。
从2020年4月起我市实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市级统收统支制度。截至今年10月底,累计征缴收入742.5万元,累计待遇支付583.87万元。
3.严格落实养老待遇合理调整。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8元;2018年10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98元提高到105元。2020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连续第16年调待增资,调待范围涵盖企业退休人员34019人,人均月增资118元;涵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5432人,人均月增资172元。
(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落实情况
“十三五”以来,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治欠保支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创建“无欠薪”攻坚年、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根治拖欠农民工问题等专项行动,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等各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十三五”期间,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000万余元,筹集政府应急周转金80万元;为3800余名劳动者共追讨工资4600万余元。在岗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6%,企业、乡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全面建成,建设了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机制作用发挥明显,调解、仲裁结案率均达到90%。“十三五”期间,未发生拖欠工资群体性事件和欠薪恶性事件,构建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人才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至2020年,共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59名,其中支教43名,支医49名,支农23名,扶贫34名,水利2名,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7名;为148名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办理了接收安置手续;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和归巢计划等安置教师2485名,其中全省公开招聘教师956名,特岗教师1180名,人才引进101名,归巢教师121名,免费师范生62名;为卫生系统招聘及安置定向医学生103名;随军家属安置16名;
2016年至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95名;安置定向培养的基层农技人员28名、退役士官安置72名。
(五)“十三五”期间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就业再就业工作压力较大。就业供需矛盾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仍然突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压力仍然较大,地方配套培训资金不足,培训师资力量薄弱,专业不广,培训效果不够理想。
2.参保扩面工作难度性增加。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的最低年龄要求在16周岁以上,而现实中我国这个年龄段绝大多数人就读而未就业,不像医保可以从出生就会参保,从宏观层面上拉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二是我市属外出劳务输出大市,外出务工人员近20万人,在沿海城市参保,这批人员既增加了我市参保基数,又影响了我市参保潜力。
3.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重道远。一是建设领域市场秩序还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然存在,造成农民工集体上访事件,为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二是相关制度落实还不到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长效制度措施还未全面落实,农民工讨薪困难。三是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不足。农民工维权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工作合力不强。
二、未来五年的工作谋划
(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一是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各项工作的优先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二是统筹做好城乡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的就业工作。三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转换岗位能力,探索建立“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模式,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四是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机制,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为,优化创业环境,支持发展多种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拓展就业新空间。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织密民生保障网络。一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强化宣传全民参保的意义,不断扩大宣传力度,使“养儿防老”不如“社保养老”观念深入人心,参保对象多缴费、长缴费意识不断增强。二是推进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上线工作,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全覆盖。三是逐步推进政府安置退役军人、被征地农民、乡镇街道市直单位聘用人员参保工作,同时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险接续补缴工作。四是力推社保卡应用,与金融部门合作加大社保卡金融功能的激活及使用,做到人手一卡,覆盖面100%,在身份识别、民生保障、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到一卡通用,在金融领域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
(三)推进系统行风建设,统筹推进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互联网+”服务模式,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一次不跑”办结就业、社保事项。一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将全市人社窗口业务纳入网办范围,实现网上经办参保申报、人员异动等人社服务事项;二是通过第三方服务,开发微信公众号“乐平人社”、“乐平社保”、“乐平就业”,同时微信平台广泛宣传人社政策,收集就业、参保人员基本有效信息,实现就业、参保人员权益记录短信通知;三是推广使用“赣服通”、“江西人社”等公众号,实现养老待遇资格、社保卡申领等服务网上办理。
(四)坚持依法行政理念,持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并举。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故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情况,一方面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宣传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企业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二是建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机制。大力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档案,对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的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对用人单位诚信评价制度的实施,使企业达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今年,国家颁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我们要抓住国家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这一有利时机,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利用好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监察等职能,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工资发放制度、缴纳工资保障金等用工源头上入手,完善各种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减少或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
(五)科学有序推进人才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人才招聘、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表彰奖励工作。积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照上级人社部门的统筹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强化技能操作和职业素质的提高,鼓励定点培训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开展订单式培训。
三、2020年主要工作成绩
(一)稳字当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1.劳动力外出务工稳定。今年我市跨省外出务工20.1万人,占2019年底返乡人数的111.6%,其中,防疫期间通过“点对点”的方式送工2969人,组织送工车辆114辆,输送贫困劳动力26人。
规上企业用工平稳。我市规上企业116家,今年,我市116家规上企业在岗职工总数12216人,超过2019年在岗人数。
2.民生工程任务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63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7%;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32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30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2%;零就业家庭安置率100%;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0012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其中:省内转移448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013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扶持个人创业贷款5831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新增担保基金7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到期贷款回收率99.9%;失业保险参保2612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2460人(其中以工代训952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7%,创业培训106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6%,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100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18%。
3.就业扶贫全力推进。截至目前,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6215户13929人,根据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统计显示,其中贫困劳动力7562人,已就业5834人,未就业1728人(未就业主要原因:无就业愿望791人不愿就业,学生662无法就业人,务农247人未计算就业,有就业愿望28人正在对接)。就业扶贫专岗安置461人,拨付补贴资金98万元。扶贫部门认定的扶贫车间13家,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50人;累计为扶贫车间拨付物管费、卫生费、水电费等补贴资金16.1万元。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197人,拨付培训补贴20.72万元。2019年为2005名外出贫困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96.25万元、2020年为367名外出贫困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17.93万元,累计为2372名外出贫困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114.18万元(其中,省内221人共6.63万元,省外2151人共107.55万元)另有乐港、众埠等乡镇在审核发放当中。为4名贫困户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为一家企业发放吸纳贫困劳动力社保补贴9090.72元。
(二)兜牢底线,社会保障稳中有进。
1.蹄疾步稳,持续参保扩面。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63017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5001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05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402985人,我市户籍外地参保46981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为90.1%。
已上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18050人,累计征缴收入18179.43万元,待遇支出26079.19万元。职业年金结算应缴15502万元(其中单位应缴部分9023万元,个人应缴部分5100万元,利息1379万元)。企业养老基金累计征缴收入25034.07万元,待遇支出77009.89万元工伤保险累计征缴收入742.5万元,累计待遇支付583.87万元。稳步推进社保卡申领发放工作,全年制发社保卡13万余张,社保卡覆盖率达到98.6%。
2.务实高效,迅速落实政策。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从2019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截至2020年10月,累计降费减免14784.26万元(其中降费减负9797.18万元,阶段性减免4993.08万元)。
严格落实社保扶贫政策,2020年度为728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代缴,为4330名城镇贫困群众参保代缴,参保率和代缴率均达到100%。
(三)科学规划,人才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引育,严格人才管理,全市253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继续加强。完善人才评价方式,积极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积极向上级部门沟通争取,落实“同城同待”;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及时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公开招聘人才优先办理或接续养老、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手续,让他们能够安心工作,消除后顾之忧。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不断扩大帮扶范围和贷款门口,积极以小额担保贷款鼓励人才自主创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依法维权,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创建。
1.强化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工作力度。2020年以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接待群众来访2000余人次,热情接待前来举报的群众,积极受理劳动纠纷,及时立案。共受理投诉举报欠薪案80余起,涉及农民工300余人,为农民工追讨回工资720万余元,立案受理涉及农民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20余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60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2.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强大维权合力。根据乐平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积极牵头市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乐平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层层落实根治欠薪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为农民工维权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强化政策宣传,增强群众维权意识。针对农民工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欠缺问题,我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园区企业、洎阳街道社区、全市在建建筑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升了农民工对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同时,我局要求全市所有在建工地项目设立维权告示牌,引导农民工通过合理方式和渠道维权,2020年以来,我局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积极营造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农民工合法维权的良好舆论氛围。
4.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监管约束机制。为将农民工维权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及时向市政府请示,先后印发了《乐平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乐平市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成立乐平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建立推行了应急周转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截至目前,我市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约9000万余元,设立农民工维权应急周转金80万元,有效预防了因工程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突发集体事件。
5.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我局积极牵头市住建、交通等部门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全市范围内用人单位和企业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非法用工等情况,针对摸排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今年以来共检查用人单位80余家、涉及劳动者1800余人,督促签订劳动合同1200余份,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700万余元,有效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三、工作亮点
(一)就业工作亮点。
1、复工复产稳定就业。一是成立工作专班。为有效应对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强化民生保障、和谐劳动关系等需求,我局迅速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强保障促和谐“十三条”措施》和《乐平市疫情防控期间保用工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20个工作专班,对接一个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迅速掌握了辖区内劳动力就业方向和就业需求,精确掌握全市企业用工需求,实现求职者与招聘企业精准对接,有效缓解园区企业复工复产用工荒。二是落实疫情期间就业政策。积极宣传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稳岗的通知》、乐平市人社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强保障促和谐“十三条”措施》等文件就业优惠政策,对我市生产消杀产品的江西省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8066元/人,共发放补助99.2118万元,发放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300万元予以全额贴息。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吸纳就业100人,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0万元。向乐平市远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发放就业创业补贴10.3万元,向景德镇市百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放就业创业补贴14.8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24.1万元,惠及失业人员83人;发放失业保险金91.33万元,惠及113名失业人员发放总量与去年相比增长259.28%。三是对接返岗转移就业。在疫情防控特殊形式下,我局积极加强与我市劳动力输入地人社部门和就职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省外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推行长途包车出行模式,有序安排贫困劳动力“点对点”返岗复工,统一配发防护用品和行程食品,实现“出门进车门、下车进厂门”闭环直达返岗服务。通过“点对点”的方式向浙江东阳市、义乌市、武义县、永康市,福建晋江市送工2969人,组织送工车辆114辆,其中输送贫困劳动力26人。
2、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扩大企业稳岗返还受益面,对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中小微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截至目前,发放53家企业稳岗补贴资金197.95万元,发放2家困难企业一次性稳岗补贴资金348.34万元,稳定职工9357人,发放总量比去年全年增长44.9%,累计为企业减轻失业保险费用130.66万元。
3、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在线办理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加大线上服务供给力度。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线上线下招聘力度,动态发布岗位信息,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做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管理,提供“一对一”精准就业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63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7%。累计开展了32场就业扶贫专场招聘活动,进场招聘企业278家,共提供岗位数24558个,初步达成就业意愿813人,推荐解决31名贫困人员实现就业。
4、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景德镇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细则(2019—2021年)》有关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培训计划和专账资金使用指导计划的目标任务。以企业职工为重点,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免费培训行动,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积极推行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方式,加强线上培训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线上补贴性培训占比不少于10%。截至目前,完成就业培训4532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2460人(其中以工代训952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7%,创业培训106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6%,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100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18%,累计发放340.8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惠及42家企业。
5、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由参保地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等扩围政策,截至目前,发放失业保险金91.33万元,惠及失业人员113人,发放总量同比增加259.28%。失业补助金发放24.1万元,惠及失业人员83人。
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在创业贷款政策实施中对以下三类人员适当放宽申请条件,降低门槛,实行“信用贷”:①对驻入我市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者,实行“三户联保”信用担保方式;②对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实行“人才贷”信用担保方式;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行“贫困贷”信用担保方式。贷款申请人免提供反担人或抵、质押物。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额度由最高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对具有职业资格的个人可申请3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由两年提高到三年。截至目前,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013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扶持个人创业贷款5831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贷款871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2%,发支持农民创业贷款547万元,扶持70位农民创业。
(二)社保工作亮点。
1.使用社保卡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排在全省前列。为进一步落实社保卡全覆盖的任务目标,推动社保卡服务网点建设,推进全市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工作,我局从2020年4月初开始分批启用社会保障卡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截至目前,我市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卡制卡130673张,已启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122395张(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制卡33247张、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26967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制卡5281张、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4941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制卡92145张、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90487张),使用率达到93.67%,排在全省前列。
2.多措并举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效能。2016年以来,我局聚焦企业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一是全面梳理社会保险服务事项,精简证明材料,简化经办流程,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二是开展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保险为民服务能力技能,增强为民服务本领。三是促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社保办事“不见面”服务,推出微信公众号“乐平社保”,广泛宣传社保政策,2020年以来累计24731人“一次不跑”完成养老待遇资格网上认证,通过“江西省社会保险线上服务大厅”、“江西人社”APP、赣服通等平台,引导企业群众网上、掌上办事服务,为参保企业及个人提供多元化、便捷化的经办服务,减少排队时间。四是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节假日错时服务,设置社保“一窗受理”综合窗口,业务办理实现“前台受理,后台审核”,严格落实AB岗制度,全面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效能。
3.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参保权益。2009年以来,我市开展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2019年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不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畴,在社保政策“关掉一扇门的同时另开一扇窗”,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权益,解决其养老保险问题,截至目前,我市共认定被征地农民64965人,其中16周岁以上52717人,共有18254名被征地农民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582人(已享受待遇6799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672人(已享受待遇1214人)。
4.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一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将历年改制企业挂账4615.28万元减为3615.28万元,实际为我市财政减负1000万元;二是联合财政局请示上级部门,将我市2017年12月31日前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府挂账资金37738.66万元、历年企业改制挂账资金3615.28万元,共计挂账资金41353.94万元分期三年偿还,减轻我市财政偿还压力;三是2016年至2019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对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持力度非常大,累计拨付中央转移支付、省级调剂金、省级补助17.41亿元,占累计待遇发放总额的62%。
四、2021年工作打算
(一)多管齐下稳定就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将上级人社部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到位。一是常态抓好疫情防控。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二是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以供需对接的方式稳定就业。坚持把就业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积极与我市工业园区企业对接,进一步了解企业缺人缺工情况,以劳动力和就业岗位供需对接的方式推荐就业,为企业输送紧缺人才。三是加大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力度,以政策促就业。重点抓好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税费减免等政策的落实,使就业创业人员切实享受到扶持政策。四是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实现全市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在每月开展各类招聘活动的基础上,与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建立劳务协作,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实现跨区域劳务输出。五是继续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各项援企稳岗工作,持续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将以工代训政策落实到位。
(二)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增强养老保险意识,积极主动参保缴费。聚焦工业园区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逐步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引导已办理失地证的被征地农民按年龄段参加相应养老保险险种,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解决其养老保险问题,同时争取将更多城乡居民纳入参保范围。统筹企业养老、机关养老、城乡居民养老一盘棋,在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的基础上,提高新增参保率1-2%。
(三)深化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解决涉及人社保领域的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采取“互联网+人社”服务模式,让民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推进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实现服务事项网上经办。简化经办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着力解决排队长、办事时间长等问题,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四)持续侯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日常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及时妥善处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强化欠薪案件查处力度,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做到解决矛盾及时有效,防止事态扩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农民工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三是在抓好日常动态跟踪监控的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特别是加强与农民工维权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互通信息,切实加强对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重点企业和易发生劳资纠纷单位的重点监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