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夏蓉、袁雨芬、刘斯昱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我市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人社部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是全力做好城乡劳动者就业服务。2023年春节期间深入9个乡镇开展“春暖农民工、送岗入户”活动,共发放政策和岗位宣传单2万余份,57家企业提供岗位4638个,达成就业意愿127人。2023年开展线下专场招聘会23场,参与招聘企业650家,提供就业岗位31435个,达成就业意愿1612人。
2024年,我局积极统筹调度建设“5+2就业之家”,各乡镇(街道)、乐平工业园把握重点、利用资源、发挥优势、打造特色、见了实效,全市计划建设“5+2就业之家”37家(形成“1+1+19+16”的平台布局,建成1个中枢性、支撑性的县级就业之家;1个专业性、功能性的工业园区就业之家;19个服务性乡镇(街道)就业之家;16个便捷性社区(村)就业之家);帮助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精准对接,实现了群众在家门口就业的愿望。目前我市利用就业之家平台共举办线下招聘活动5场,参与招聘企业240家,提供岗位7024个,参与活动的求职者6635人,初步达成就业意愿1200人,线下接待咨询了1526名求职者。共归集并上传459个就业岗位,成功对接了258人就业,线上注册企业85家、线上平台求职人员注册366人,线上成功对接了就业65人。
二是落实职称评定相关政策。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文件精神,完善了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定向评审 定向使用”制度,在卫生、乡村教师、农林水等系列进行了试点,并出台了基层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基层评价标准、方式取得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限定在基层单位使用,并落实岗位聘用、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2023年我市推荐卫生乡镇类副高13人,乡村中小学高级49人,农业基层高级3人(其中正高1人),中级2人,林业基层高级1人,中级3人。
三是落实工资待遇相关政策。1.乡镇补贴: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28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1月我市开始实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并已全部发放到位,一直发放至今。目前,全市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政策5000人左右(其中教育卫生4000人左右),具体标准为:不满10年200元/月;满10年不满20年300元/月;满20年400元/月,另外十里岗镇为边远乡镇,在以上基础上再加50元/月。
2.边远山区补贴: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对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情况进行摸底调研的通知》(赣人社函〔2022〕57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文件要求,截至目前,享受边远山区补贴教师为2200人左右,发放标准分300元/月和500元/月两个档次。
感谢您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乐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