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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人社提字[2023]3号(关于促进企业与劳动者社会和谐关系)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日期: 2023-07-17 访问量:



乐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类:B

签发:    乐人社提20233


关于对市政协次会议

1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吴叶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企业与劳动者社会和谐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树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观念。今年以来,我局利用“春季招聘”、“普法宣传”、“综治宣传”、“全民参保宣传”等活动为平台,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9次,服务群众18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依法维权。

二是加强对企业的劳动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我局将对企业的用工审查列入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每月25日至月底,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都会联合其他执法部门依法对用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目前,全市范围内无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无重大群众劳动争议发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是积极推进“快裁+速调”工作模式。简化立案程序,对案情简单,申请材料齐备的,当场立案,做到快立、快审、快处、快调;对于有调解需求的当事人先以调为主,做好受理前、案前、案中调解;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欠缺非主要立案材料的,实行容缺受理,及时立案。通过探索简单仲裁案件立案“登记制”,有力支撑仲裁案件“快立”。优化送达程序、开庭方式,建立要素式庭审模板,按照案件难易程度,采用邮寄送达、微信送达等简便方式通知,提前介入调解,实现仲裁案件“快裁”目标。

四是文明执法、柔性执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打造优质劳动力市场监管环境,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对可以实施首查先行整改、首违不罚的行政处罚项目、标准、依据进行了清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相关单位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出具书面告知,使得用人单位对相应的法律法规有了清楚的认知,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景德镇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指挥部第六次会议精神和刘锋书记关于全市“首违轻微免罚”工作的批示,推动我市“首违轻微免罚”制度成为优化营商环境品牌亮点

感谢你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乐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36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办公室6568320

联系人:施滨 电话:


乐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202369日印发

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委员姓名


通讯地址


提案内容


提案编号


承办单位


电话


满 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委员意见:



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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