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吴望铭 乐人社提字〔2021〕1号
关于对政协乐平市委员会六届六次会议
第24号提案的答复
彭建光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城区培训机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关于规范管理城区培训机构的提案内容,按职责分工,应属教育部门的管理职责。我局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违规校外补课教师的工资、职称等调整工作。
关于培训机构的管理,我局工作职责主要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实施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实现稳定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的战略之举。我局高度重视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61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审核批复设立职业技能学校。自2019年的3家机构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到现在的13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其中设立2家企业培训中心),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各依法申请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设施设备等综合指标上较以前都提升不少,形成了芝麻开花节节高的良好氛围。开展技能培训工种范围从单一的家政服务业,扩展到汽车修理、电子商务、美容美发、餐饮服务人、客房服务等各行各业技能工种范围,为我市职业技能提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感谢你们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1年7月30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办公室(6568320)
联系人:马江华 电话:1350798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