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人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平市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平市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起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
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省、市养老、失业、工伤及其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市表彰奖励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参与本市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措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企业人才、农村乡土人才选拔认定和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和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拟订绩效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办法,开展全市人社公共服务业务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抓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对全市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考核评价。
(十四)负责全市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十五)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六)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职能。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门式”服务,“一窗式”办理、“一章式”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九)
1.与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2.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失地农民认定,市医疗保障局及时为其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乐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部门2022年编制人数人,其中行政编17人,事业编12人,年末实有人数67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退休人员 38 人;年末其他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082.2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收入合计1082.22万元,较2021年减少62.96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调整和人员调资变化。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82.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082.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082.22万元,较2021年减少62.96万元,减少5 %,主要原因是: 项目资金调整和人员调资变化;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98.10万元,占74%;项目支出 284.12万元,占26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46.34万元,决算数为 1082.2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决算数为28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2%,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期人员变动调整预算。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主要原因是: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98.1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58.87万元,较2021年增加27.26万元,增加 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绩效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10.39万元,较2021年稍有所减少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8.85万元,较2021年减少126.81万元,减少 37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人员调整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万元,决算数为 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7%,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4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 万元,决算数为 3.35万元,接待批次58次,接待人数452人,完成年初预算的67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49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明显增加。决算数较上年减少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单位已经参加车改无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电话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90余起,现场受理投诉举报欠薪案190余起,涉及劳动者千余人,为农民工追讨工资900万余元。立案处理欠薪案件22起,涉及劳动者120余人,为劳动者追讨工资320万余元。检查在建项目及企业用工单位60余家次,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530万余元。妥善处理劳动纠纷。调解仲裁劳动争议案件97起,涉及劳动者90余人,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45.6万元。开庭审理97起、结案89起,庭外调解争议案件46起,将劳资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另外,积极开展薪酬调查工作,调查企业82家,检查用工单位90余家次,为用人单位鉴证劳动合同1200余份,督促签订劳动合同2900余份。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受理并调查工伤事故254起,认定工伤244起、不予认定10起;不予受理2起。处理工伤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13起,协助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112人。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以“春季招聘”、“普法宣传”、“综治宣传”、“全民参保宣传”等活动为平台,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9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利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服务群众18000余人次,积极营造政府部门依法履职、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的良好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景德镇市委有关人才工作部署,加快引进和扶持人才在乐平创新创业、树标杆、勇争先,为实现“三五千百十”目标和景乐一体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强企业人才引进扶持激励的暂行办法》,对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20万建设补助,对在企业工作期间新取得正高、副高、中级或相当于以上层次技术级别的人才,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1000元职称晋升奖励。
2022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6名,其中教育系统373名(特岗教师223名、全省统招教师148名、支教2名);卫生系统4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35名,支医9名),其他事业单位59名。另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6名(其中留置看护队员、警务辅助人员及公安交通警务辅助人员60名,市属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制人员6名,乐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合同制人员10名,乐平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局在劳动监察和人才招聘两项工作中自评结果良好,达到了预期目标。
在取得一定绩效成果的同时,我们也清楚认识到一些不足,今后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项目,用制度管资金,达到绩效工作更高成果。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单位、部门用于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及维护费和公车购置、因公出国(境)的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是将绩效管理理念、绩效管理方法融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以绩效目标的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运行监控为保障,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关键,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的预算管理模式。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