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乐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乐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ps.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

1.概况信息。包括市农业农村局总体情况,机构职能,分工和重要活动。

2.法规文件。包括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市农业农村局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市农业农村局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税收,金融,政府投资项目,招商项目。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市农业农村局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具体参见乐平市人民政府编制的《乐平市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乐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规定范围公示两种公开形式。对一些老的已归档的信息,采取现场查阅公开。公开渠道主要有:

()公开时限

市农业农村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市农业农村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市农业农村局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四)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信息类别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生成日期

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

1、信息类别:政府信息所属目录;

2、文件编号: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自动生成的文件编号;

3、公开方式:是指该信息公开的方式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

4、生成日期:即该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时的生成时间;

5、公开时限:是指该信息公开时限是长年公开还是限时公开;

6、公开范围:指该信息是面对全社会还是面向申请人公开;

7、信息索取号:按索取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政府信息的标识符。

(五)公开渠道

1.乐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乐平市农业农村局专栏http://www.lps.gov.cn/gbmxxgkml/nyncj_15287/zfxxgkzn_15590/;

2.“乐平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

同时,为方便公众进行线下查阅,开设了乐平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专区: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天湖路延伸段乐平市农业农村局大楼;

联系电话:0798--621618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申请获取。

()受理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天湖路延伸段农业农村局大楼

联系电话: 0798—6216180

传真号码: 0798—6216180

邮政编码: 333300

电子邮箱:761603874@qq.com

受理时间: 早上8:00~中午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的,填写《乐平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乐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乐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农业农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依申请公开收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部署要求执行。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10),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30)的部分:100/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件。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项、第()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30),不收费。

(2)31—100(100)的部分:10/页。

(3)101—200(200)的部分:20/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受理机构: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天湖路延伸段农业农村局大楼

联系电话: 0798—6216180

传真号码: 0798—6216180

邮政编码: 333300

电子邮箱:761603874@qq.com

受理时间: 早上8:00~中午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农业农村局驻局纪检组投诉。

监督电话: 0798—6216003       

通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天湖路延伸段农业农村局大楼

邮政编码: 3333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市农业农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  真


电子信箱


法人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

的名称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获取信息的方式(单选)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乐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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