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乐平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朱小平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桂发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配备两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员。
(二)及时充实、更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2020年度公开发布政务信息194条,涉及农业动态,政务公开,通知公告、财政信息等内容,其中49条为工作动态信息。
(三)注重公民隐私保护。确定专人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如居民身份证、详细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予以删除或遮挡,并定期对网站内容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四)强化教育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文件精神,在实际工作中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规定,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活动,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改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0 |
0 |
1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0 |
3791.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没有受理一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也没有不予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不存在向有关方面收费的情况,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了信息公开的常态化,政务信息发布量也有较大幅度增长,但仍有一些工作尚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互动性不够,“回应关切”互动栏目活跃度不够,与群众互动交流少。二是政策解读数量较少,形式单一,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
2021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相关意见征集工作,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整合优化网站栏目,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质量,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增强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