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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乐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公示

信息来源: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7-24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社[2025]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20号)文件精神以及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培训任务要求,经向局领导请示后,现开展2025年乐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我市今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为常规培育,培训任务50。培训进度按省规定日期内完成,且培训参评率和满意度不低于90%。具体培训考评细则和培训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20号)文件要求实施。

二、遴选范围

培训机构可以是如下任一类型主体: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类教育培训主体(如涉农高职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长期从事农业科研推广的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等农业机构;

3、农业类社会组织(协会),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等;

4、具有培训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三、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1、具备专职管理人员(2人以上)、固定的办公场所、相对固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及相应的教学场地和设备设施,并提供能满足教学的实训基地;

2、具有较强的农民培训组织能力和丰富的农民培训经验;

3、自愿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监管下承担培训任务;

4、培训主体要求内部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5、培训主体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强农兴农根本任务;

6、培训主体最近五年在开展培训过程中未有与农民培训相关的负面舆情事件、严重违规违法和司法纠纷。

四、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向市农业农村局科教股提交申报书。

2、申报时间   申报培训机构将申报材料于820日前上报到市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3、专家评审    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的候选培训机构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培训机构名单。

4、公开公示    对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在乐平市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行文公布。

  联系方式:0798-6217526    电子邮箱:lpsygb@163.com


乐平市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申报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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