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乐平市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乐企监改办字【2023】1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农业综合执法抽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以及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依法依规、随机选择、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原则,深入推进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检查内容及工作任务
(一)检查内容
依据全市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事项,对种子、粮食、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产品质量及其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执法工作进行随机抽查。
(二)工作任务
1.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面应用“掌上执法”开展双随机抽查,农业执法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均须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从被检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2.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名录库。各农业行政执法检查单位要建立本单位农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被检查主体名录库及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原则上应对抽查事项清单实现“全覆盖”。
3.合理制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各单位监管对象情况和农业(农资)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在不影响公正与效率的前提下,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4.及时公布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相关单位将抽查结果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协同监管平台以及单位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要求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三、检查时间:2023年2月-12月
四、检查对象:由执法单位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
五、检查次数:1-2次
六、相关要求
(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有制服的执法人员必须着制服。执法人员要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原则,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二)执法人员要第一时间完成现场勘验记录、询问笔录、现场拍照、调查取证等案件初查工作,经集体讨论后决定是否立案查处。
(三)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做好抽查记录,在抽查完成后的3天内将执法小结、执法抽查过程图片、抽查纸质表格等资料整理汇总后,报局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进行汇总。联系人:林国泉,联系电话:6216211,邮箱:lpsnyncjfgg@163.com。
附件:乐平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3年2月27日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部门 |
检查对象 |
检查时间 |
检查人员 |
1 |
2023年对兽药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 |
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 |
2023年12月31日前 |
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产生 |
2 |
2023年对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检查 |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 | |||
3 |
2023年对水产苗种生产的检查 |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 | |||
4 |
2023年对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检查 |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 | |||
5 |
2023年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行政检查 |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 | |||
6 |
2023年对养殖场、屠宰场的行政检查 |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 | |||
7 |
2023年对执业兽医注册监管的行政检查 |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 | |||
8 |
2023年对其他中央事权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行政检查 |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 | |||
9 |
2023年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主体及农药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 | |||
10 |
2023年对农药经营单位的行政检查 |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 | |||
11 |
2023年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的行政检查 |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 | |||
12 |
2023年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的行政检查 |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