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海水等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赣府字[2017]34号)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市高标办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乐平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农田建设项目于2017年底全市开展推进,目前已经实施了4个年度。
乐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标办)收到了双田镇邵海水等10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的建议后,认真梳理了相关建议里面反映的情况。也与乡镇二级项目部进行了反馈,乡镇二级项目部是项目的建设及管护主体,项目完成后由高标办与二级项目部签订后期管护协议。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部分质量问题,高标办及乡镇二级项目部也在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在施工单位未整改到位之前是不会进行办理结算审计等相关工作,项目部也一直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付款,且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都预留相关工程质量保证金,并按国家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项目保修期的落实与管理。也要求乡镇二级项目部就后期管护加大落实力度及宣传,确实落实“谁受益、谁管护”,要求种粮大户及村委负责人要爱护好建成后的工程。
在项目进行设计的前期,设计单位与乡镇二级项目部负责人员是亲自到基层与当地村民积极沟通,充分了解情况后再进行设计的。村民小组相关负责人也是在设计前期勘察过程的反馈意见表里进行签字上报的,并无建议里面所述的项目区村民没有知情权。项目开工后乡镇二级项目部设立的农民义务监督员、施工单位也在进场前与村委及村小组相关负责人在乡镇二级项目部的组织下召开了进场会议,前期项目申报也是按村小组的积极的高底进行上报的,村民在建设的整个过程中都是知情的。
我办公室将在后期的工作中,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夯实项目建设质量各环节的责任。确保高标准建设项目能够真正的做到利民、惠民。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