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乐平市委: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乐平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乡村治理现代化就谈不上乡村振兴,我市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目前已在名口镇开展“三治融合”试点工作,下一步将在全市全面推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立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每个乡镇(街道)拿出一个行政村作为试点村,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乡村治理道路,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发挥好自治基础作用、法治保障作用、德治引领作用,进一步实现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一是加强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分会)建设。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让乡村引得进人才,留得住人才,进一步加强乡贤队伍建设,把热衷于公益事业的乡贤吸纳到促进会(分会)会员队伍中,利用广大会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在资金、技术、信息及人脉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及各级党委政府中心任务等方面工作的开展。
二是强化乡村自治。推动村(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促进村(居)委会在集体土地、财产管理,发展农村经济、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办理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及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民间纠纷、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工作和调解土地纠纷,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和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双创双修”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垃圾分类,督促村民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妇女、老年人权益及帮助残疾人,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和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及推动、帮助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等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是注重乡村法治。村(居)委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村民运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人民调解,配合做好社区矫正、信访积案化解和网格化管理,将纠纷苗头控制在萌芽阶段,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厚植法治社会建设的组织基础,在具体法律事务中引导村(居)民自觉把法律作为自身行为规范。弱化宗法、人情、特权观念在乡村的根基,增强农民的法治精神和法治观念。
四是倡导乡村德治。在村(居)设立道德评判团,把事情对错、德行好坏,交由道德评判团来评判,用道德引导和约束村民个人行为,促进移风易俗,促进公序良俗的形成,遏止天价或高额彩礼,弘扬孝道文化、仁爱文化、家国文化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乡贤文化和乡土文化,激活德治的文化基因,改造农村特有的乡土价值体系,整合乡村中的非正式制度,使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引导村(居)民形成积极向上的道德规范,形成乡风文明的治理格局。
通过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分会)作用,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及德治建设,我市乡村治理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和乡村治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