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2]34号)精神,省里已安排我市农业生产救灾资金792万元,以支持我市做好2022年抗旱救灾等相关工作。经研究,现拟拨付该项抗旱救灾资金792万元,其中拟拨付19个乡镇(街道、农科园)救灾资金400万元、有关受灾村救灾资金150万元、粮食生产救灾资金120万元、蔬菜生产救灾资金52万元、畜牧水产救灾资金40万元、经济作物救灾资金30万元。
该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支出方向与使用范围,主要是用于抗旱救灾及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和服务补助,包括对受灾单位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购买燃油、肥料、种子(植物种苗、种畜、种禽、水产种苗)、农膜、农药、兽药、饲草料、植物生长调节剂、进排水设施设备,以及农田沟渠疏浚等适当补助。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敬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日
举报电话: 0798-6217197
附件:2022年乐平市农业生产抗旱救灾资金拟安排表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