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乐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申报技术创新中心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单位应为乐平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定位于应用研究、技术研发水平在我市有特色和优势的平台。一般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组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时,依托单位不能超过2家,并明确第一依托单位。
二、重点支持领域
紧扣落实江西省“1269”行动计划,重点围绕我市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机械制造、新型建材、新材料、新能源、农业科技等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各类中心在行业创新中的支撑作用,为推荐申报景德镇市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做储备。
三、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属于市技术创新中心重点支持领域;( 2) 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重视。经过单位集体研究,有明确支持意见和具体措施,能保障组建经费及年度运行经费,配套服务较完善;(3)具有一定的基础条件。研究方向及内容明确,在市内有较大优势和特色;研究队伍稳定、团队人员学历、专业、年龄结构合理;负责人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拥有相对固定的科研场所,能满足科研用房需要;科研仪器设备较先进,能满足科研实验条件需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较合理,规章制度健全。
限制性要求:(1)已担任市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负责人的,不得再牵头申报, 申报后不再受理和批建; ( 2)与现有市技术创新中心研究范围雷同较多、差异不明显的不再批建。
四、支持强度
每个技术创新中心支持资金为2万元。
五、组织申报
申报时需提交申报书(见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的资料。申报材料应完整、整洁,一式两份,2025年7月2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人:程兵兵 联系电话:0798-6832085
附件1:乐平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附件2:诚信承诺书
乐平市科技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