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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教体局2019年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及实施成效

信息来源: 教体局 发布日期: 2020-02-20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控辍保学暨农村学校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和江西省控辍保学夏季攻坚工作视频会的精神,扎实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现就开展控辍保学夏季攻坚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目标,聚焦问题、压实责任、集中时间,全面核查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情况,全力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全部补建无学籍在校学生学籍,不让一名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确保适龄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应返尽返”、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适龄新生“应入尽入”、所有在校学生“一人一籍”。

二、时间及范围

2019年7月12日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

三、工作任务

1.全面核查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情况。根据景德镇市教育局已下发的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名单,采取无死角入门入户方式,在7月31日前逐一核实情况,掌握失学辍学原因,做到信息准确、不漏一人,并填写好《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核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及时上报失学儿童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微信群和乐平市学籍微信群。

2.全力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失学辍学原因,对症下药、精准施策,逐个做好劝返工作,做到一个不少、应返尽返,并填写好《劝返适龄儿童入校返校意向表》(见附件2);对因身体等客观因素无法入校的要送教上门,一人一案,确保复学。

3.全部补建无学籍在校学生学籍。根据景德镇市教育局已下发的无学籍在校学生名单逐一核实,于8月20日前为在校就读无学籍学生补建学籍,并填写好《补建学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每周四学校按要求上报汇总,每周五将纸质表电子表上交景德镇教育局;在9月底前,为新入学学生新建学籍和为暑期劝返复学学生补建学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完义务教育,确保我市教育系统控辍保学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天赐

副组长:程继军   周科庚(常务)  胡旺仁

程宝根   袁  媛          石发秋

成  员:各中小学校长

切实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职责,明确和落实乡镇、街道和教育、民政、公安、市场监管、司法、民宗等部门的工作责任,加强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乐平教体局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定由副局长周科庚同志专门抓、中招办负责抓、赵平中同志具体抓,各级学校要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负责抓,联络员具体协调,7月16日前上交《全省控辍保学夏季攻坚责任人信息表》(见附件4)电子稿电子稿到乐平市教体局中招办。

2.压实工作责任。各中小学校长和全体教师采取“一人一人查,一个一个劝、一生一生补”的方式,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梳理,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夏季攻坚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同时,坚持立行立改和着眼长远,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3.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切实转变作风,力戒控辍保学夏季攻坚工作中的“怕、慢、假、庸、散、浮”作风顽疾,狠抓工作责任落实,并按照“谁核查谁负责、谁填写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准确上报有关数据和情况。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通报进展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及时报送情况。加强对控辍保学攻坚工作的督促指导,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汇总上报以下情况:一是于7月16日前学校报送《全省控辍保学夏季攻坚责任人信息表》;二是于7月18日前第一次报送报送《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核查情况登记表》,8月6日前第二次报送报送《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核查情况登记表》,8月16日前第三次报送报送《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核查情况登记表》;三是7月19日至8月31日期间,每周五下班前报送《劝返适龄儿童入校返校意向表》和《补建学籍情况登记表》。所有报出表格均须以电子稿和纸质稿方式报送;纸质稿须经负责同志和经办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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