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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乐平中学2026年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 乐平市教体局 发布日期: 2026-02-27 访问量:

江西省乐平中学2026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江西省乐平中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江西省乐平中学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乐平中学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西省乐平中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省乐平中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省级优秀重点中学,学制:高中三年。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及相关社会服务。”培养目标为: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江西省乐平中学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教体局的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市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市委、市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负责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工作,在市教体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内进行统一招生,为高等学校输送更多优秀的学生,培养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较高创新能力的高中毕业生。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为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高中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 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9. 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按要求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广大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10.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教体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6年江西省乐平中学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江西省乐平中学本级

编制人数共计34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2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共计43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29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在职人数329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03人。

第二部分江西省乐平中学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江西省乐平中学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江西省乐平中学收入预算总额为563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0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23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江西省乐平中学支出预算总额为563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0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15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97.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0.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48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7.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4464.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5.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5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江西省乐平中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23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15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97.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0.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48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4064.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48万元,卫生健康支244.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5.6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6年江西省乐平中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6年江西省乐平中学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xx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部门无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0万元,分散采购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业务用车实有数0辆,特殊业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教育综合事务管理_省级重点中学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为激励高中教师辛勤付出,提升高考教学质量,我校特设立高中教师高考奖项目。本项目旨在通过科学评价和合理奖励,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学研究与改革,最终服务于学生成长与学校发展

   2)立项依据:上级立项批复

   3)实施主体江西省乐平中学

   4)实施方案:奖励依据主要包括高考成绩整体达标情况、学科平均分与排名进步幅度、重点大学录取率以及特殊贡献(如培养出状元或单科满分学生)。评价体系兼顾过程与结果,既关注最终的高考产出,也重视日常教学管理与学生辅导的过程投入。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教育综合事务管理_其他收入资金情况说明

1)学校实有资金项目是指学校为特定用途而设立的专项经费,这些资金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发展计划的实施。学校实有资金通常来源于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这些资金,学校会设立不同的项目,每个项目都有明确的用途、预算和执行计划。

   2)立项依据:上级文件及学生数确定

   3)实施主体江西省乐平中学

   4)实施方案:为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高效,学校需要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编制、资金审批、项目执行和绩效评估都应纳入规范化流程。同时,学校应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内外部监督,防止资金滥用和浪费。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学校实有资金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400万元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江西省乐平中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6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教育管理事务:反映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六)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七)特殊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和工读学校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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