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有关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明确了分管政务工作局领导和牵头负责部门,指定了专门工作人员,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定。在政务公开实际工作过程中,我局坚持加强和市政府政务服务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上级信息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2019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借助乐平市人民政府互联网主页“乐平市公安局”窗口和“乐平公安”微信平台,发布我局相关工作动态、通知通告以及政策解读等信息,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有效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和时效;2、强化制度考核,制定专职民警负责政府网站中关于我局窗口的更新、管理和维护,并将该项工作明确纳入民警的工作业绩考核之中。3、加强学习培训,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安排民警参加政府政务部门和上级信息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信息公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业务水平;4、通过单位内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和便民服务告知单等形式,全面向办事群众公开了有关政务信息; 5、答好市长信息,安排专职民警每天检查政府网涉及我局公安工作的市长信箱来信情况,来信全部进行收文登记,并按照群众诉求及时转递相关单位予以尽快答复,确保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到位6、做好了其他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处罚类警务信息服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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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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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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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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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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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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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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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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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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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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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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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005 |
减少122 |
1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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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550 |
减少71 |
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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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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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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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实用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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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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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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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5 |
298.7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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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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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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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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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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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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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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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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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 予 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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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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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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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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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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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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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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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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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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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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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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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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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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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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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师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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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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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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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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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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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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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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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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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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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在市政府政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信息公开的数量偏少、工作主动性不强、按部就班多、创新举措少等。今后,我局将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凸显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特色和亮点。
乐平市公安局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