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酒驾酿事故......

信息来源: 乐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6-05-28 访问量:

晚上喝酒才会查酒驾?中午小酌几杯,开车绝对没事?大错特错!酒驾查处不分昼夜,侥幸心理一旦作祟,事故便会接踵而至。

近日,乐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查处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驾驶人吴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处理,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敲响了安全警钟。

2026 年 5 月 2 日中午 12 时许,十里岗镇南港村道路上发生一起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吴某中午饮酒后头脑昏沉、心存侥幸,执意驾车上路。受酒精影响,他的判断力、反应能力大幅下降,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同向正常行驶的刘某所驾车辆,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无辜的刘某无端遭遇事故,随即报警。

交管大队众埠中队民警抵达现场后,闻到吴某身上散发的浓烈酒气,初步判定其涉嫌酒驾,当即依法将他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经检测,吴某血液酒精含量为 156.51mg/100ml,远超 80mg/100ml 的醉驾认定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认定,吴某醉酒驾车引发事故,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

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处罚。

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更是漠视自身与他人生命安全的危险行为,酒精会显著削弱驾驶人的判断、反应及操作能力,极易诱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莫心存侥幸,一旦出事,追悔莫及。

乐平公安硬核提醒

拒绝酒驾没有折中选项,没有早晚之分。乐平交警全天候严查酒驾醉驾,切勿抱着“查不到”的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别让一时贪杯,毁掉自己的一生!

要时刻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主动劝阻身边亲友酒后驾车,共同抵制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守住交通底线,守法平安出行,才是最稳的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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